第三节 第二次森林资源复查
第三节 第二次森林资源复查
1968年,根据伊春林业管理局的指示精神,本局进行了第二次森林资源复查,这次复查由
本局承担,以局设计队为主,省森林资源调查大队派人作技术指导。全局抽出干部、工人300
多人,复查是在1953、1959年森林经理调查的基础上,利用航空照片,重新区划和资源复查。
以山脉、河流走向,总体为单位进行规划。共区划213个总体,总体面积区划为1000至3000
公顷。总体线挂号实测,在总体内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样本内进行实测、调查、记录,然
后计算全体蓄积,确定林相。
施业区总面积300138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730.3万立方米,用材林面积132477公顷,蓄
积1587万立方米,其中幼令林面积28506公顷,蓄积90万立方米,中令林面积15115公顶,蓄
积143万立方米,成过熟林面积88856公顷,蓄积1345万立方米、成过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
67.1%和85.2%,森林复被率64.3%。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