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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章 机构沿革



  1951年,南岔森林工业分避设生产股,负责木材生产的组织与技术指导工作。基层设有柳
树作业所(第一作业所)、西林作业所(第二作业所)、晨明作业所(第三作业所)、负责伐区阶段
木材生产。西林、柳树、晨明设有3个贮木场,按森工部统一编号分别称为二二二贮木场、二二
五贮木场、二二八贮木场、负责木材贮销工作。1952年,本局木材生产任务加大,基层增设了3
个作业所和1个贮木场:太平沟增太平作业所,石头河增设梧桐作业所,小西林增设森铁作
业所,南岔增设二二六贮木场。1953年7月3日,南岔分局易称南岔森林工业局,设有生产科,
负责木材生产的作业计划生产组织、技术指导工作。基层设13个采集车间、3个作业所、8个
贮木场。第一车间、第二车间设在小西林;第三车间、第四车间设在西林森铁治;第五车间设在
小柳树河沟;第六、第七、第八车间设在木曾石头河沟;第九、第十、第十一车间设在太平沟;第
十二、第十三车间设在晨明。在大西林设第一作业所、第二作业所;在缓岭设第三作业所。在
原有4个贮木场的基础上新增设小西林一二九贮木场,缓岭一二八贮木场,大西林二二一贮木
场,木曾二二七贮木场。1954年,采集车间改称为伐木场。木曾六、七、八车间依次改为一、二、
三伐木场;西林森铁沟成立四,六伐木场。小西林一、二车间改为七、八伐木场,新设第九伐木
场;第十三车间迁往小西林改为第十伐木场;在大西林设立十一、十二、十三伐木场;安平山设
立第十四伐木场;太平设十五、十六伐木场。同年增设5个平车管理处,负责运材。1955年,撤
销二、五、九、十一、十五、十六伐木场,七伐木场并入八伐木场,十四伐木场由安平山迁往小柳
树河沟。缓岭一二八贮木场交五道库。年末本局共有7个贮木场。1956年,在森林曾重新建立第
二伐木场,第十四伐木场由小柳树河沟迁往西林森铁治,小西林新设第四伐木场,大西林新设
第五伐木场。同年将5个平车管理处撤销,分段交给贮木场和伐木场管理。一二九贮木场撤销
并入二二二贮木场,二二五贮木场年末撤销。1958年,本局同林管区合并,结束了单一木材生
产的历史。同年将5个平车管理处撤销,分段交给贮木场和伐木场管理。一二九贮木场撤销
柳树经营所、浩良河经营所。林场专门从事木材生产,经营所从事营林生产,利用冬季从事木材
生产。年末,安平山第七林场、二二八贮木场移交给伊东林业局。同年,石头河经营所改为第四
林场;柳树经营所改为第六林场;大西林第十二林场迁至大柳树河易称第七林场;林铁沟第十
四林场易称第八林场;在小柳树河新设第九林场;西林森铁沟成立第十林场;小西林第八林场
改称十一林场,第十林场改称第十二林场,第四林场迁至小西林易称十三林场;在桦阳增设十
七林场,晨明新设十八林场,浩良河经营所改称十九林场,同时新设二十林场。1959-1963年,
本局木材生产单位机构无大的变化。1959年在浩良河成立汽车队。1960年太平沟五林场、柳
二、十三林场合并,易称西林场。1965年,二、二、三林场合并,易称木曾林场。七、八林场合
并,易称柳树林场。十一林场由小西林迁至浩良河,同浩良河加工厂合并。1969年,柳树林场与
南岔贮木场合并,易称胜利林场。木曾林场与木曾贮木场合并,易称向阳林场。在晨明成立晨
明林场。浩良河二十林场同浩良河加工厂合并。直至1978年,林场负责伐区生产、运材、贮销
的全部工作。1978~1985年,本局为划小核算单位,将大林场撤销,分别成立了石头河经营林
场、胜利林场、亮子河林场、四合营林场、三岔河林场、翠岗林场、南岔贮木场、晨明贮木场,至此
真正实现了以场定居,以场轮伐,改变了过去那种游动经营的状态,林场的经营方式不再是单
纯的生产木材,而是采育结合,多种经营,充分利用山区资源,使森林培育和森林利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