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伐木打枝造材
第三节 伐木打枝造材
伐木
1962年以前,本局伐木一直以手工伐木为主,主要工具是弯把锯(如图)。建局初期也有少
数使用快马子锯伐木(如图)。快马子放树时两人同时操作,易出事故,且效率较低。1953年本
局举办了弯把锯手学习班,推广弯把锯伐木技术与安全伐木法。
(见附图)
1956年,本局引进两台友谊牌油锯在生产中试用,但因技术工人操作不熟练,易出故障,
而且出了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加之当时燃料缺乏,未能推广应用,直到1962年才广泛使用油锯
伐木。1960年林业部颁布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中规定采伐时应降低伐根,胸径30厘米以
上的大径木,伐根高度不应超过根径的1/3,胸径30厘米以下的树木伐根高度不应超过10厘
米。1978年林业部颁发的森林采伐更新细则中规定,直径在20厘米以上的树木,伐根降至零
厘米。
60年伐初在采伐作业中采用先伐道,后伐号,最后采机损木的采伐顺序。1960年局伐区生
产作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伐木必须严格控制树倒方向,以便最大限度的保护好幼树和林
墙,减少木材损失,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在一般的伐区条件下,采用顺山倒且与集材道方向成
“八字形”。控制树倒方向的工具有锯楔子、支杆、锯楔子由钢铁,分大、中、小型3种。支杆
头用金属制成,支杆选用水曲柳木,杆长6-10米。
控制树倒方向的具体方法是按照与集材道成35度至45度的角度,选择好树倒方向后,先
锯下口,后锯上口,上口和下口高度差为5厘米左右,在上口和下口这间留一条不锯透的木质
带,这条带叫做弦,有了弦树倒时以弦为支点,下口闭合,而上口张开,此时锯可以和很容易抽出
来。留弦是为了延缓树倒时间。因为留弦部位的木材纤维被拉断尚需一定时间,此时可听到拉
断纤维的喀喀声,这样伐木工可及时转入安全地带。选用留弦的部分和形状,可以想到控制树
倒方向的作用。
对于自然倒向与所选倒向不同时,应锯楔和支杆来借向。借向的角度不能过大,一般是
在90度范围内比较适宜,而在45度之内最有效。借赂时打伐木楔的位置要依据借向角度的
大小来定。当借向角度小于90度时,伐木楔应放在与自然倾倒方向相对应的方向上,当借向
为180度时,可在与下口相垂直的方向上打楔,当借向角度大于90度,但又小于180度时,可
在自然倾倒方向上放伐木楔。当借向角放等于90度时,弦的强度最大,稍一打木楔,即可达借
向的目的。当锯楔与支杆配合使用时,锯完下楂后,助手将支杆支在选定倒向的后面,支杆头的
铁叉卡住树干,以达到控制树倒方向的目的。
打枝
人力打枝的主要工具是打枝斧,其重量为2-2.5公斤,斧把长1米左右,为减少振动,斧
把后部稍向下弯曲,斧刃硬度选择适宜,并经常保持刃口锋利。
打枝时站在伐倒木一侧打另一侧枝丫,一般从根部向稍头打,全部枝丫都要紧贴树干表面
打平,不得深陷下去,损伤木材,也不许留茬凸起,要打出一个“白眼圈”。
如遇粗大树木,必须站在同一侧或需要站在树木上操作时,要将斧子掌握牢,要脚要站稳,
站的位置要躲开斧子砍出方向。
原条集材时,在树木小头直径6厘米的地方裁断,在稍头留有3个3.5厘米高的较粗枝
丫,供捆木时用,对粗大枝丫用锯锯断。
造材
造材是按国家的材种规格和材质标准将原条裁成不同等级不同用途的原木的作业。
1964年以前,本局在生产工艺上为原木生产,造材工作在伐区内进行。由于自然条件不
好,很难达到合理造材。1965年初实现了原条机械化流水作业后,除少数原木生产在伐区内造
材,其余都在贮木场进行造材,据统计贮木场造材可比伐区造材提高造材率13.7%。
造材是木材产品加工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发出了《关
于试行东北内蒙古地区合理造材技术规程》的通知,规程规定了合理造材的一般要求和合理选
材的原则。保证完成材种计划,充分利用木材,提高产品质量必须执行量尺选材,充分利用原条
的全部长度,提高选材率。执行材尽其用,优材优选,劣材优选,先造特殊材,后造一般材,先
造长材,后造短材,先造优材,后造劣材,提高经济材出材率,按材种计划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