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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运材路养护与管理

第二节 运材路养护与管理


  运材路养护
  公路养护工作由各贮木场养路段负责。养护计划由局根据当年和下年生产任务统一计划、
统一拨款、专款专用。养护工作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保持路面平整、坚实、清
洁,路拱适度,经常保持路肩、连坡坚实稳定、连沟排水早通,路容整洁。经常保持桥涵处于完好
状态,如有损坏,及时修理,桥涵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经保排水良好。保持标志鲜明,位置正
确,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路政管理
  各养路段都配有专职或兼职的路政检查员,负责林业公路管理工作。路政管理的范围包
括:路面、桥涵排水设施、标志、路旁绿化树木、料场、行驶车辆等。
  路政管理的内容:
  1、在公路两旁田地内,严禁建房屋,开挖渠道,不准堆积料物;
  2、不准在公路用地取土和破坏公路设施;
  3、维护路权,林业企业投资修建公路不准移交给其它部门和单位,如移交需经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
  4、运材公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林场在公路旁采伐作业必须修装车复线,不准占
用干、支线装车;
  5、保持路容路貌整洁,掉道材应及时收拣,不得影响交通,如长期无人收拣,路管单位可
视障碍处理;
  6、严禁履带拖拉机和损坏路面的拖拉机具在公路上行驶;
  7、晴通雨阻的运材路,在降雨和雨后路面松软期间应闭塞交通。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