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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更新效果普查

第二章 森林专业性普查

第一节 更新效果普查


1974年8月,本局根据伊春市营林局下发的《更新造林效果和采伐迹地天然更新情况试
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对1952-1974年全局更新造林和迹地天然更新效果进行全面调查工作。
调查工作由营林科组织领导。采取的办法是:营林科主管全面,各场(所)设队分抓,队下设
组定点包片,然后统一汇总上报。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局成立“营林普查办公室”,设主任
1人,由营林科长担任,成员2人。局属9个场(所)设9个调查队,各队由各场(所)外业场(所)
长任队长,每队下设2~4组,每组3一5人。调查从8月中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历时3个多
月,完成了全部调查任务。
调查结果:全局1952~1974年人工更新造林有效面积为448425亩,其中采伐迹地更新造
林63000亩,采伐迹地天然更新面积为189240亩。人工更新造林面积中,有126390亩需经抚
育成林,有212535亩需经补植成林。
调查结束后,制定了全局1975~1980年营造林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