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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森林病虫氧害普查

第二节 森林病虫氧害普查


1978年5月,根据伊春地区营林局(78)伊地防字第30号文件《关于开展南岔等三个林业
局人工林病虫害普查的通知》,本局向局属各场(所)下发了南林局发字(78)27号文件《关于开
展森林病虫鼠害普查的通知》。1978年5月下旬开始了对南岔林区病虫鼠害的调查工作。
调查工作由局营林科统一领导,由病虫害防治站负责技术指导工作。为加强领导,局成
立病虫害调查队,队长由营林科长姜生兼任,成员5人。下设两个调查组,每组设组长1人,
成员7~8人。第一组负责浩良河所、浩良河水材加工厂、晨明所、晨明林场、威岭所、桦阳
所(含现在的亮子河、三岔河、翠岗林场所辖区域);第二组负责岩石所、柳树所、南岔所。
大磊林场、太平所(含利民畜牧场)、向阳林场(含石头河子林场)。调查范围,重点调查已
成林的人工林和经抚育补植可望成林的人工林。主要任务是要弄清病虫鼠害的发生面积,分
布状况与危害程度。
调查工作从1978年5月下旬开始至同年9月下旬结束,历时4个月,对局属8个森林经
营所,5个综合性林场,277个林班进行了重点调查。普查总面积为585943亩,占已成林和未
成林人工林面积的66.8%。受害面积105247亩。主要病害问种,病害面积为33042亩;主要
虫害12种,虫害面积65545亩;主要鼠害6种,鼠害面积为6660亩。程度不同的分布在123
个林班内,占普查总面积的12.9%。划分出疫区23102亩,占病虫鼠害危害面积的22%,占人
工成林和未郁闭成林面积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