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宜林地普查
第三节 宜林地普查
1979年7月,根据林业部(79)林木字第7号文件和伊革发(1979)83号文件《关于开展林
业企业更新造林的普查的通知》精神,本局进行了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宜林地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工作由局统一领导,局里成立了10人领导小组,由革委会副主任李和任组长。
下设普查办公室,由营林科长杨永生任主任,成员10人。以林场、经营所为单位组织18个调
查队,由场、所和营林技术员分别担任队长、副队长。共分33个调查小组开展了全面调查工
作,参与调查工作的人数达132人。
调查准备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8月上旬举办了普查试点学习班,8月中旬外业调查开始,
9月末作业结束,10月末内业汇总完成。
经全面普查表明,本局有3个单位,即亮子河林场,白金河(现桦阳)经营所,木曾(现松青)
经营所,更新跟上了采伐,其它场(志)皆有欠帐。全局已更新采伐迹地面积为240015亩,需更
新的皆伐迹地面积为107985亩,待改造和造林宜林地面积为712545亩。经此次普查,为本局
更好地组织营林生产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