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更新造林普查
第五节 更新造林普查
1985年5月,根据伊春林业管理局伊林办(1985)6号文件《伊春林业管理局1985年开展
更新造林普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本局进行了更新造林的普查工作,并下发了南林办发(85)1
号文件《南岔林业局更新造林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查内容为:(1)各年采伐面积及其中的
皆伐面积(所括郁闭度低于0.4的择、间伐迹地面积);(2)人工更新(分年度、地类、树种)面积
及成败情况;③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分作业年度、地类、树种)面积及成败情况;④
荒山荒地,水湿地改造,林份改良等造林(分年度、地类、树种)的面积及成败情况;⑤人工林蓄
积量;③更新欠帐的地点、面积,其中需人工更新的皆伐迹地的地点面积;⑤人工母树林的树
种,地点及面积;⑧需改造的沼泽有林地面积(分地点、树种、林龄);⑨对1978年设置的林木
生长量样地进行复查。总任务量23215公顷。
此次普查工作,局成立了6人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营林的副局长杨永生担任。下设办公
室,由15人组成,主任由营林处副主任马树连担任,并设责任工程师1人,由营林处副主任刘
俊义担任。普查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12月份内业结束,历时7个月。
经普查核实,全局采伐总面积1557686亩;历年累计造林面积2146287亩;人工更新造林
保存面积1021454亩;更新欠帐面积73412亩。
此次普查系统总结了建局以来的营林工作经验,为制定营林工作长远规划提供了科学依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