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人员
第六章 森林保护
第一节 机构与人员
1951年-1952年,本局护林防火工作由生产股具体负责,主管柳树、太平、梧桐、晨明4个沟的
防护工作。1953年,护林防火工作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基层单位配置了兼职的防火专责。
1955年,成立南岔地区护林防火委员会,本局正式设护林防火办公室,配备8人,其中主任1
人,工作人员7人。具体负责带岭、金山屯、浩良河、美溪、缓岭的防火工作。
1957年,区政府护林防火、林政工作,由农林科负责,设林政助理1人。1963年成立营林工作
站,配备5人管防火、林政工作。
1966-1968年,护林防火工作由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负责,有1人分管营林、林政防火工作。
1968年8月8日,护林防火工作由武装委员会统管,配3名工作人员。
1972年,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南岔地区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局)、水解厂、南岔
铁路、浩良河化肥厂、哈铁榆林干样、亮子河发电厂的主要领导担任。林政科设防火工作专责4
人,春秋季抓防火,冬夏季抓林政和营林生产。各场(厂)所,公社均成立了护林防火领导小组,
配备了专兼职防火干部。
1973年,专管防火的人员由4人增到8人,其中主任1人(林政科长兼),内业2人,外业5人。
1975年,护林防火办公室独立,编制9人,设副主任1人。内业3人,外业5人。
1976年,本区在浩良河镇、晨明公社、松青经营所设立3个护林防火分指挥部,分部指挥
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具体负责各片的预防扑救工作。分指挥部于1978年撤销。
1978年,防火办公室编制9人,其中副主任2人,内业和外业工作人员5人,汽车司机和
电工各1人。
1981年-1982年,护林防火机构扩大,办公室下设1个30人的机械化巡扑队,防火期内分
别进驻浩良河、晨明、南岔三地。组建了1支28人的潦望队伍,分别在晨明、浩良河、三岔河、
四合营、奋斗、利民、石头河7架潦望塔上工作。区下辖3个检查站,分设在浩良河西甩弯、晨
明大桥、南岔后山。每个站配3至4人,负责检查非法入山人员和违法运输木材。春、秋防火期
内在浩良河、晨明、南岔成立3个临时机降灭火队,每队15人,主要任务是扑救所在地发生的
山火和乘飞机去外区、局扑火。同时产加了通讯,机械修理。
1983-1985年,随着护林力量的不断壮大,机械设备的增多,防火办公室内部机构做了调
整,设主任室、指挥(内业)室,外业、林政检查、财会、材料、修理等。
护林队伍:1951年,局设护林防火专责1人,各作业所配防火专责1人。
1952年,各场、所的护林防火专责由局长任命。
1953年10月,局将公安队、纠察队改为中国人民经济警察部队,隶属南岔林业地区公安
局,共有干警139人,其中15名经济警察分别负责太平、木曾(现松青)、柳树、西林、西林铁矿、
大西林5个检查站的林政、防火宣传检查工作。
1955年,伊春森林警察大队派驻南岔一个中队40名森警战士,于1964年撤回伊春。1965
年,带岭森警中队派来18名森警战士,于1968年撤回。1971年,伊春森警大队又派来一个40
人的中队,于1978年撤回。1983年春防,金山屯森警中队派10名森警战士在桦阳驻点。1984
年,东风森警中队派10名战士进驻浩良河,当年撤走。森林警察队是上级派来的护林力量,受
市森警大队和所在区(局)的领导,与防火办公室只是业务关系,互通信息,共同联防。森警队的
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护林政策,武装搜山,清除林内闲散人员,协助政府做好防火林政工作。
1956年,局在林场设驻场员,主管伐区作业质量,监督林场的林政、防火工作,各场所根据
施业区面积大小,社会情况,都适当配3至5名营林员。1964年,护林队伍加强,全局共有营林
员53人。1972年,全区局共有营林员97人。营林员的主要任务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的
行为,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认真协助包片单位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防火方针,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林政、防火案件。
1979至1984年,营林员编制被森警队占用。全区自行配备营林员百人左右。1985年恢复
了营林员编制,全区配备64人。营林员名称由市统一改为护林员。防火办负责对基层护林员
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
(见附图)
1981至1984年,加强了护林防火队伍,专业护林人员达265人,除此外,根据火险等级的
高低,各场、所在进入护林防火戒严期前,都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临时性护林人员,对重点火险
区、铁路沿线进行巡护、检查。
(见附图)
(见附图) 机械化巡扑队,在防火期分别进入浩良河、晨明、南岔三片。每片配三轮摩托车3台,无线
电对讲机1部,风力灭火器3台,每个扑火队员配有一个“一袋装”综合扑火工具。主要负责各
片的巡护,扑救林火。解除防火期后,冬夏检修机械设备车辆,开展林政检查工作。
1983年,分别在浩良河、南岔、晨明成立了3个机降灭火小队,机降队员由当地所选拔、
体检,政审合格后,经过护林防火基本知识学习,训练,为正式机降灭火队员。每队20人,配5
台风力灭火器,1台汽车,归所在单位领导,由区、市统一指挥调动。机降扑火队春、秋防火期集
中食宿,昼夜待命,专门扑火。
1981年,全区在7架潦望塔上配备防火潦望员28人。潦望员三权归原单位,由防火办拨
经费,业务受防火办指导。每架潦望塔配备5瓦无线对讲机1部,40部望远镜1架,电视机1
台,风力发电机1部,铅锌电瓶1组,地形图1张,量角器1个,手罗盘等。四合营、三岔河、浩
良河、晨明还安装了有线电话。潦望员的任务是发现火情,确定火位,观测火位,观测火情变化。搞好通讯
联络,守塔护塔和维修。
1982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护林防火方针,和“打早、打小、打
了”的原则,每个场(厂)所各组织15人,全区共组织300人的快速扑火队伍,经过扑火知识的
专门学习、训练,对扑救本施业区和联区附近的初发林火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