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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锯材

第五篇 林产工业

第一章 木材加工

第一节 锯材


  浩良河木材加工厂锯材沿革
  30年代,日本军国主义者随着侵华战争的升级,也加剧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为掠夺东北
长白山区的森林资源,日本合同株式会社首先在安东(丹东)建立了大型火锯厂,接着又将侵略
的魔爪伸向红松的故乡--小兴安岭林区。
  1939年春,日本全同株式会社从安东火锯厂派一名叫“卡拉子”的侵华日人带10余名日
本人来到小兴安岭腹地南岔林区筹建浩良河火锯厂。并从安东火锯厂迁来中国工人(时称“苦
力”)百余人,于浩良河火车站国铁路南300米--汤旺河北岸的旷地上开工建厂。同年秋,建
成砖瓦结构的主厂房1736平方米,动力室560平方米(含锅炉房、蒸汽机房、修理间),木工室
(含小烘炉)80平方米。在距主厂房东西两端山墙7米处,建8-10米高二层角楼各1座,每座
面积约30-40平方米。东侧小楼可集会视锯材车间生产景况;西侧小楼可远观贮木场全景。故
此两座角楼,不但是火锯厂“大柜”、“二柜”的临时办公室,更主要的是起监督作用。主厂房北侧
140米处,盖起1栋青砖铁瓦的平房,现积700平方米,用于日本人的家属宿舍、浴池、食堂和
办公室。此时,中国工人住的是俱是席棚。取暖用油桶烧木半。在主厂房南岔竖起两个直径2米、
高28米的大铁烟囱,用于蒸汽锅炉。是年底完成了全套设备安装工作。
  主要设备有:大带锯4台,每道大带锯配设三道小带锯(总计12台),一台圆截锯,两台立
式锯(俗称“闯锯”);在动力方面,安装3台兰开夏式锅炉(每台100马力),两台蒸汽机(俗称
“大车”)其一英国产,160马力;另一台法国产,150马力。3台锅炉均以木材加工剩余物(锯
沫、板条)为燃料,以此解决锯材生产的动力问题。还有1台20千瓦的直流发电机,用于日本
人办公与生活照明,中国工人在棚内均点油灯取亮。
  1940年初,浩良河火锯厂正式投产。全厂设4个生产组:原木组,有工人40许,由绰号“大
个子鬼”的日本人主管;锯材组,有工人约50人,由名为夏本的日本人主管;板院组,有工人30
余,由日本人冈田主管;动力组,约20名工人,由日本人偶池(绰号“大车滚”)主管。另有锉锯
室(当时属锯材组一部分),有技工13人,由日本冈本、苗吉等3人主管。
  是时,火锯厂锯材车间单班生产,日间作业,劳动时间长达10-13小时。日产成材70-
100立方米,年加工成材约2600立方米,原木均由满州营林署供应,该署雇佣工人从西林、金
山屯凭借汤旺河水流送到浩良河出河场(火锯厂西200米处)出河上岸,然后,用人力运往火锯
厂上锯加工。
是年,从浩良河火车站到火锯厂修筑大铁专用线一条,直达产品车间,全长800米,其中场
内350米。
1941年,又于日本人家属宿舍平房西侧盖一栋红砖平房,面积96平方米,为火锯厂与关
东军驻厂代表办公室。该平房西两端山墙上都写有“合同”二字,组合呈棱形,以此作为日本合
同株式会社的标记。
1941~1942年,火锯厂又相继从本地和山东等地招募力工160余人,至此,全场职工已达
270人。1944年,日本侵略者因战争失利,火锯厂的日本人相继撤离。1945年8月14日,日本
军国主义者宣布无条件投降,浩良河火锯厂停产。同年9月,苏联红军10余人进驻该厂,厂内
职工自动组织起护厂队,手持扎枪,顶风冒雨,昼夜巡逻,保护厂房、1945年秋,汤原县委派来
部队六连进厂驻扎两月余,一边护厂,一边剿匪,军纪严明,深得人心。此时,汤原县委还派来一
位姓刘的同志来厂任经理,刘来厂任职后,为解决职工生活困难,积极与香兰、汤原等地政府联
系,用厂存板方材与农民兑换粮食及生活用品,以解燃眉之急。许多农民用马车将粮食直接运
到厂内,换回木材,一时之间,车马行人若市,呈现一片生机。1946年春,刘调走,汤原县委又派
来党员干部黄学经来厂任经理,他一边放手发动群众,一边把职工自发的护厂队改组成有组织
有领导的自卫队,承担起全厂的保卫任务。黄学经亲自带领职工抢修锅炉,维修设备,制定计
划,安排生产,职工积极性很高,喊出“努力生产,支援解放战争”的口号。为了增加生产,支援前
线,工人每日自觉延长工时3一4小时。1948年初,火锯厂正式恢复生产。1949年火锯厂更名
为浩良河制材厂。
195O年。浩良河制材厂归属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是年春,因锅炉房地下室内出灰口往外
窜火,烧着地板,引起火灾,烧掉锅炉房408平方米,接着上级决定对老厂房进行彻底改造。改
造后的新厂房面积与日伪时期的老厂房面积相等,但厂房的高度明显增高;通风、照明、防火等
设施都有很大改善,大大改变了工人们的劳动环境。同时调整了设备,拆除了一道大带锯,两台
立式锯(因效率低),使锯材车间生产工艺更趋合理,提高了生产效率,日生产成材500~6D0立
方米。此时,全厂职工已达600余人。生产管理亦更加完善,厂机关设计划、生产、财务、劳资、
人事、基建、供销、调度、安技、行政、保卫、福利等13个科室。
1952年,浩良河制材厂更名为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第六十二厂(简称“六二厂”)。1954年
12月,复称浩良河制材厂。1957~1958年,是这个厂最兴盛时期。锯材双班生产,日消耗原木
近千米。锯材生产量可观,质量闻名全国。这时该厂已由单一的锯材生产开始步入木材综合利
用的轨道,上马了纸浆等林化产品和小胶合板。机修车间扩大,并对锯木车间的老设备进行了
局部改造。1956年厂内又扩建原木专用线(国铁)一条,长800米。至此,厂内已形成专用线两
条,一条通产品车间,一条通原木车间。
1961年11月,浩良河制材厂正式划归南岔林业局经营,同时更名为浩良河水材加工厂。
是年,随着锯材生产任务大幅度下调,锯材车间田双班生产变成单班生产,原来的6个生产工
组撤除4个,职工分别调往友好、五营、上甘岭、新青等林业局。1962年后,锯材任务较上年又
有明显增加,锯材车间又由单班变为双班生产,设生产工组4个,职工250余人。
1973年,合江电网的电正式输入本厂,锯材生产结束了以蒸气机为动力的年代,开始向电
气化迈进。1978年全厂实现电气化。
1981年秋,省森工总局、伊春林管局、南岔林业局等领导来厂检查工作时,发现主厂房北
墙倾斜、山墙断裂、基础红砖严重腐蚀,一致认为厂房已到非更替不可的程度,于是省森工总局
拨款80万元,地方集资40万元,开始筹划重建厂房工作。
  1982年初,厂决定新厂房设计与施工,由本厂技术员宋安良负责;工艺设计与设备安装由
助理工程师陈锡信负责。全部基建工程承包给呼兰县的一个建筑工程队,是年5月,破土动
工,1983年4月竣工,新建厂房位于老厂房北侧5米处,与老厂房平行,面积4644平方米。厂
房属双层建筑,高大敞亮,通风良好,并实现了暖汽化。同年5月,开始搬迁。7月,新厂房设备
全部组装完毕。锯材车间新增设小带锯2台、圆锯2台、小截锯2台,强化了对边角市委书记料的再
加工能力。同时,对两台吊挂截锯进行了改造,由地面“吊挂式”截锯改成“脚踏卧式”园截锯。是
时,锯材车间可年加工成材5万余立方米。
  1985年,浩良河木材加工厂已发展到具有相当规模的综合性木材加工厂。全厂有职工
1286人,其中干部232人,技术工人251人,大集体工人671人,青年787人。厂机关设14个
职能股室,下设8个车间,6个工队,年加工成材40035立方米,承担着国家下达给南岔林业局
的全部锯材生产任务。
(见附图)
(见附图)
1973年,随着林业战线大搞木材综合利用的兴起,局属各林场、经营所相继筹建了小型的
简易水材加工厂。先后建厂的有向阳、胜利、晨明3个贮木场和柳树、岩石、桦阳、晨明、威岭等
5个经营所及利民畜牧场等10个基层单位。各小加工厂从业人员以青年居多,少则二、三十
八,多则四、五十人,均以段建制,设段长1-2人,有的还设立了党支部,分别归所在场、所领
导。
1983年,各林场、经营所自建的小木材加工厂,因加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局派人
经过全面调查,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调整,整顿后,保留了向阳林场、胜利林场、晨明综合林
场和浩良河木材加工厂4处,其余6家一律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