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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章 机构与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55年7月,南岔森林工业局下设基本建设科,科内设经理组、计划组、工程管理组。科长
刘汉章,管理人员20人。基建科下设南岔、西林、美溪3个工地,担负全局基建工程项目的施
工任务。
1960年,南岔区设城市办公室。负责全区的城镇规划,工程项目的审批、土地管理等工
作。
 1961年,南岔区建立建设交通科。科长:王立忠,负责城市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1961年,成立南岔林业基建工程处(科处合一),对内称工程处,对外称基建科、主任高致
中。至1962年。局基建科同工程处分开。恢复原建制。高致中任科长,王积山任工程处主任。
1964年区,局政企合一。区政府办公室设房产管理站,负责全区房产管理、维修工作(含部
分原区城建行政业务)。
同年6月,局基建科与工程处再次合并,一直延续到1974年、先后由高致中、李洪林、赵
永胜、李才、王福义、吕维久、杨茂勋任正副主任。
1968年I月,区革委会建立房产管理站,隶属区革委会办公室。负责人郑双、1969年10
月,房产管理站从革委办分出,改为房地产管理所,主任王福义。1970年4月,房产管理所并到
工程处。1979年11月又与工程处分开,改称房地产管理处。负责房、地产管理与城市规划。主
任韩家祯。1973年5月,房产管理处对外林城市建设科、有管理人员12人,工人150人,科长
李庆文。
1974年4月,工程处与基建科再度分开,再次成立基建科。科长杨茂勋。编制3人。
1976年11月。基建工程处与城建科合并,设一套机构,挂两个牌子,即“区城建科”、“南岔
局基建工程处”。具体负责企业的部分基建施工和本区城镇管理规划等事宜,总编制30人,下
设政工组、生产、供销、房产、总务股。
1978隼 3月,房管管理维修业务从城建科划出,归属区行政办公室。同时,恢复工程处名
称。城建业务仍属工程处,设城建股。1978年10月,房产业务从行政办公里划出,再次成立城 
建科,先后有李庆文、刘福、王桂明、曲清林任正副科长。
1979年4月,基设科与工程处第三次合并,负责人杨茂勋。
1980年初,局工程处又分出;区政府组建建设科,科长杨茂勋,建设科对内称林业局房产
管理处。
1984年4月,城建科与基建科合并,改称基建环保科。科长于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