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勘察设计
第二章 基建工程
第一节 勘察设计
建局初期,基建科仅负责简单房屋、道路桥梁的设计。1955年,基建科设勘察设计队,队长
吴俊仲,有技术员5人。承担道(5公里以内)桥及房舍(1000平方米以内)等勘察设计。至1957
年,道、桥等工程设计由局新组建的森林勘察设计队承担。
设计管理程序为,先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由上级批准后,编制扩初设计,包
括造型、结构、造价、附属配套工程等,经技术主管部门核准后,再进行技术设计,包括设计施工
图等。
1974年4月,南岔区成立建筑设计室。承担任务范围是现行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的工程四级和四级以下,六层以下住宅,宿舍和其它混合结构的民用建筑,及跨度不超过15米
的单层民用建筑;跨度不超过15米,单梁式吊车吨位不超过5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以及跨度
不超过7.5米3层以下的轻型厂房和仓库;采用标准图的中小型独立烟囱、水塔和水池等构筑
物。
1985年,设计室有设计人员13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6人,技术员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