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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职工离退休

第五节 职工离退休


  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文件精神,符合退休、离休条件的,经劳动部门鉴定,办理离退休
及退职手续。
1951~1975年,全局离退休职工共645人,其中工人641人,退职4人。1976年,全局退
休216人,工人204人,退职12人。1979年,退休292人,工人247人,干部36人,退职9人。
1980年,离退休412人,工人361人,干部47人,退职4人。1981年离退休459人,工人393
人,干部62人,退职4人。1982年,离退休160人,工人141人,干部15人,退职4人。1983年
离退休345人,工人286人,干部57人,退职2人。1984年,离退休130人,工人102人,干部
用人。1985年,离退休149人,工人140人,干部9人。
截止1985年底,全区(局)离退休职工总数为2273人,其中工人退休为2019人,干部退离
休为254人,其中退休116人,离休138人。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