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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审计

第六节 审计


  1983年11月4日,南岔区(局)始设审计科(局),编制5人,正副科长各1人。
  1984年开始对区(局)属70个企事业单位普遍进行一次执行财经法规审计。同年6月,按
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区工商、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进行了行政执法机关罚没款收缴情况专
项审计。7月,对新接管建材企业晨明石灰厂进行了全面经济效益审计。
  1985年4月,根据国务院狠抓盈亏大户审计指示精神,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联合攻
关的工作方法,用24天时间,对南岔、浩良河两个粮库的亏损情况进行了作面经济效益和执行
财经纪律情况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