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伤亡事故
第四节 伤亡事故
1952-1985年,全局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为17814人次(不含1967~1969年),其中轻伤
17435人,重伤247人,死亡132人。 1979年2月,因胜利林场自1月24日-2月14日,20天
内先后发生装车工王树田、油锯手崔永元、调车员杨海功3起死亡事故,伊春市政府和林管局
在本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现场会,与会人员300余人。会上,本局党委副书记赵学义作了检查
发言,并对局、场、段三级领导分别给予记大过和行政撤职处分。1981年2月20日,省森工总
局针对本局连续几年伤亡事故严重的情况,由杨育副总局长专门召见本局主管安全工作的的副
局长李应铭和安全技术科副科长程双科,用3天时间听取了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了
具体要求。此后,本局党委召开常委会专门讨论,向总局提出了改进安全工作的保证条件,由局
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在全局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当年历史
上第一次实现了全年无死亡事故。1984年,本局实行全面承包责任制后,由于安全管理没有及
时跟上,当年10月20日-1985年2月14日,大磊林场、亮子河林场和晨明贮木场连续发生
了3起死亡事故,共死亡5人。
(见附图)
(见附图)
典型事故简述
1953年8月27日,大西林美溪第二作业所组织工人打捞漂流木作业,收工时12名工人
乘船由北岸往南岸渡河回工舍,由于乘船人数超员,船体失修漏水,驶至距南岸10米处,船内
进水,船上人员惊慌失措。有的先后跳水,造成翻船,12人全部落水,有9人先后被冲到浅滩上
脱险,其余3人:赵江、郭泰、单振田被淹死。
1963年10月3日16时,石头河经营所副主任许明忠、工段长刘志林带领工人在木曾森
铁3.5公里河东起土豆,16时收工乘船回家,船定额乘员13人,一次摆渡30人,由于严重超
员,缺乏摆渡工具,绳索设施不良和无固定船工等原因,船离岸10米后开始下沉,船上人员相
继落水,经抢救25人脱险。张凤霞(女20岁)、陈淑芝(女、22岁)、于景华(女、18岁)、田庆芳
(女、21岁)、孟庆霞(女、18岁)5名未婚女青年落水后被冲走淹死。
1964年8月8日,木曾贮木场108号内燃机在运石头抢修被水灾冲毁的森铁线路时,由
于牵引台车数量超过实际牵引能力一倍半,加之机车和台车状态不良,在22公里200米处运
行中机车灭火、制动失灵,发生跑车事故,车上人员先后跳车,造成司机矫资堂1人死亡,线路
大修工蔡胜德、王会君2人重伤,王成来、任荣庭、戈文成、金中植4人轻伤。
1965年7月29日11时25分,南岔贮水场106号大卡尔机车在七场北岔线八公里装车
场牵引8辆重车返回时,柳树林场的29名装车工和1名检尺员乘车捎脚回场吃午饭,起车运
行后,由于雨后坡度大。刹车失灵,造成跑车事故,车上人员先后跳车,装车工赵永喜跳车时被
卷入车下,当即压死,内燃机助手杨治国1人重伤,装车工许德才、颜庭山、汝桂昌、齐兴珍4人
轻伤。
1966年7月3日17时,浩良河加工厂汽车队司机王精文、助手徐国印驾驶07-20486太
脱拉汽车,在三岔河30公里3小队装车场装载原条24.04立米,起车时有本队吊车司机姜德
山、助手宗兆柱搭乘返队,途经2小队装车场时,换由吊车司机姜德山开车,运行途中,由于非
本车司机驾驶,操作不熟练,又采取空档流放,超速行驶,在12公里由线处,托车跑偏,右轮下
道后,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主车颠覆180度,同时被原条推出64米,车上除姜德山1人幸存外,
司机王精文、助手除国印、吊车助手宗兆柱3人死亡。
1974年10月22日,浩良河经营所在6公里652米处修公路爆破作业中,反复多次多人
到炮位排哑炮。最后工人宋风臣用手掏哑炮时,头部被炸碎、尸体崩出15米,工人刘树范被
炸成重伤,付强、江顺、关贵兰3人负轻伤。
1978年5月27日9时10分,轻工机械厂雇用红卫街道办事处的临时工,在厂内新建配
件车间厂房,在紧靠一条砖砌拱顶人防地下道的北侧挖地槽时,由于顺地下道北墙一次掘开
30米长,使地道失去支撑能力,取出的土方大部分压在地下道的拱顶上,未采取任何防护措
施,当地槽挖到2米深时,人防地道北墙向地槽倒塌24米,将正在挖地槽的9名人员全部砸在
槽内,经全厂职工奋力抢救,力工罗月英(女)1人死亡,韩桂芳(妇)、戴文胜2人重伤,白宝林、
侯淑芳(女)、王桂香(女)、赵淑清(女)、王洪臣、关国山6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