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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电力

第二章 电力



  1939年,日本人在“浩良河火锯厂”安装一台20千瓦直流发电机供日本人办公及生活照
明。
  解放后,南岔木材水解厂设电站。用4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供本厂使用。南岔铁路地区
自设配电所引入神树电源供行车用电,同时自备450马力柴油发电机供路内生产和生活用电。
南岔林务分局于1952年设1台125马力锅驼机发电,供办公室和附近单位及居民用电。柳树
二二五贮木场用1台300马力锅驼机发电供铁工厂等单位和附近的居民用电。
  1964年伊春林区企业自备电厂新青发电厂35千伏输电线路架设到南岔境内。同年8月,
设立南岔营业站。1965年,南岔镇内总销售电量220万度,收入35万元。
  1966年建立5.5公里6.3千伏线路,供梧桐地区用电。协助原工程公司建6.3千伏线路
对柳树地区供电。同时架设水解厂联络线联网。1973年红卫所(现太平所)自建红路供电,自柳
树延伸到岩石所、沙山车站供电,自梧桐延伸到木曾、石头河子林场供电。截止1985年末,南
岔电业所公产6.3千伏商压配电线路64KB、0.38千伏低压配电线路38.56KM。农村、营林
所、林场自建6.3千伏高压配电线路64KM、0.38千伏配电线路55KM。共装设变压器80台,总
容量10725KVA。1985年总销售电量1700万度,总销售收入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