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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农业机械

第七节 农业机械


机构沿革
本区1970年3月始设农机站。1973年3月改称农机科。1984年3月改称农机管理服务
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1人,有职工17人,其中干部11人。下设机管站、供应站、农机门市
部、配件代销点。
农机普理
根据国发(84)27号文件关于凡农村的企办农场、青年点、家属队的各种类型拖拉机和农
村的农具、小六机、排灌机械等都由农机部门管理的规定,农机站负责全区农用机械管理、维修
保养、技术推广、安全生产、农机事故处理、农用柴油管理和油证发放,各种拖拉机转籍落户,核
发牌证,对机械监检和年度检验,服务费收缴,农机驾驶员考核培养,核发驾驶证,对驾驶员进
行安全、交通规则教育。
1985年底,全区共有各种农用拖拉机624台,其中,链轨4台,大中型109台(20马力以上
轮式拖拉机),小四轮477台,手扶拖拉机34台。各种柴油机64台,农用水泵17台,各种小六
机120台。
全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用拖拉机驾驶证的驾驶员498人,持学习驾驶证的64人。
农机供应站现有职工10人,库存物资18万元。货物来源,建站初是从伊春市农机公司进
货,实行“改革、开放、搞活”以来,直接在生产厂家进货,有时在外省农机公司进货,基本保证了
农业用户的需要,截止1985年底,平均进货额为23万元,销售额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