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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1939年(康德六年)日本会同株式会社在法良河筹建火锯厂(现浩良河水材加工厂)。
1941年11月(康德八年),日本小松林业株式会社筹建南岔小松火锯厂(现南岔木材水解
厂)。
1943年3月(康德十年),日本东洋林业株式会社派山本筹建东洋火锯厂(现南岔木材水解厂)。
1945年8月15日,东北解放,这些企业收归国有。
1946年,南岔林务分局成立,下设作业所。
1953年1月,对南合工商企业进行首次登记,在登记的基础上实行“一化三改”,对私营企山
实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1956年,南岔共有工商企业75户,其中国营48户,集体12户,公私合营1户,合作商业4户,
个体商贩10户。
1965年,南岔共有工商企业125户,其中国营65户,集体手工业21户,合作社(组)25户,
合作饮食、商业14户。
1966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工商企业升、降、并、转、歇变化较大。
1979年12月,国家经委、农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工业企业普查登记的通知》,
根据此通知精神,南岔工商分局对所属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普查、登记,建立了企业户口,加强了对
企业的监督管理。
1985年末,南岔共有工商企业766户,其中国营141户,集体625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年初以来对管辖内的党政机
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到5月末,列为清理整顿的52户,其中乡政府
办11户,区工会办三户,党校办1户,统战部办7户,体委办1户,民政科办3户,街道办事处办32户,
老干部办办1户,区别情况作了处理;其中吊销营业执照1户,与政府机关脱钩、实行独立核算的1户,
转给劳动服务公司和附合经营单位的4户,符合政策、继续营业的4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