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商标广告管理
第七节 商标广告管理
1981年以前,南岔地区商标管理主要查处假借商标,欺骗群众的违法行为。
198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后,商标管理工作纳入日程,开始对工商业产品
进行清理,登记管理。
到1985年末,全区共注册商标22件,其中工业产品3件,轻工产品9件,饮食10件。南岔乳品厂
生产的“育林”牌奶粉和南岔木材厂水解厂生产的“永翠”牌乙醇、活性炭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南
岔木材水解厂酒厂生产的“永翠”牌白酒获市优质产品。依法查处假、借商标违法活动27起,给予
罚款和纪律处分。
广告管理始于1982年。截止1985年末,本区仅有广播广告、电视广告、路牌广告、销售现场广
告,其它种类广告尚未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