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所有制构成
第三节 商业所有制构成
建国前后,本区商业由私营商业、公私合营商业、集体商业、国营商业4种成分构成。1956
年合作化运动结束时,实现以国营商业为主体的统一市场、统一物价。
私营商业
1941年,三合兴杂货店由3人经营日杂、小百货等商品(现南岔春风旅社址)。到1949年
9月底,南岔有私营杂货店4家、烟酒摊6个、下杂货2家、药店2家、旅馆5家、住客栈2家、
饭店5家、煎饼铺2家、照像馆1家、理发店6家、浴池2家(时断时续)、猪肉摊2家。
公私合营商业
本区私营商业于1956年1月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年,总股金为48747.01元,总人数
为56人。其中经商的32人,股金为31254.72元,饮食服务业为15人,股金为12407.71元,
药店人员9人,股金为5084.58元。1966年9月以后,公私合营的企业变为国营商业,本区将
“同和商店”名称取消,私方人员变为国营商业职能人员,分到各网点。
集体商业
1947年7月,供销合作社成立。1950年供销合作社资金、商品、人员增多,下设三个分社:
南岔分社、金山屯分社、晨明分社。1955年供销合作社转制为国营商业。
1956年2月1日,本区各摊贩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成立了合作商店,从业人员18
人,下设3个网点,经营副食、日杂、烟酒、蔬菜等。1958年7月,商业科派国营干部1人为公方
代表任合作总店经理,私方1人为副经理,从业人员增到60多人,又增设4个网点。同年,合
作总店更名为合作管理部。1961年2月合作管理部第一门市部成立,1964年10月撤销。
1978年7月以后,合作管理部老职工退休,为补充人员不足,经批准招收青年20名,同时
将饮食业浴池500平方米兑给合作管理部,建立建林门市部,于1983年12月14日开业。到
1985集体商业有网点15个,集体职工340人,青年290人,固定资产52万元。
国营商业
本区最早国营商业是铁路商店,1949年1月开业。其次是林办商业。1955年4月,国营商
业与供销、消费社合并,组成地方统一商业。互964年地方商业与林办商业合并,形成国营商业
的整体。
国营商业供应范围:林办商业负责山上职工家属生活资料的供应和购、销、调运工作。夏秋
两季山上的商品供应,是靠工人倒背进入商店,冬季是用马爬犁或马车运送商品。森林铁路的
修建和汽车运材的开始,保证了商品及时调运到山上各网点。铁路商业负责铁路沿线各小站、
工区间职工家属生活商品的供应,采取专节车箱售货,每月2到3次。地方商业负责山下居民
和单位生活、生产的商品供应。
商业网点设置
为了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分行业设立商业网点。网点的多少,随各个时期形势而异。
1954年以前,国营网点有19个,其中铁路1个,林办商业15个,地方国营商业3个;集体商业
网点5个;私营商业饭店5家,旅店7家,煎饼铺2家,照像2家,理发6家,浴池2家。1985
年,国营商业零售网点20个,批发站2个(蔬菜、糖酒),商办工业食品厂1个,饮食业饭店6
家、冰棍厂2个、旅社3个、照像业网点3个、理发业网点3个;集体商业网点15个;个体经商
932户,从业人员1585人。
本区较大的商业网点有南合百货商店,南岔旅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