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第十四篇 教育
第一章 学前教育
第一节 沿革
本区的幼儿保育教育事业始于1958年。1958年4月15日,成立了第一个幼儿组织--
幼儿队,吸收5至8岁幼儿85人,分两个班,每天活动4小时,有保育人员2人。到7月,全区
建幼儿队40处,入托儿童2963人,占学前儿童总数的66.7%,保教人员发展到71人。
1959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均办起了托幼组织,入托入园儿童1964人,保育人员增至121
人。到1960年7月,仅林业局各基层单位就办幼儿园42处,入园儿童1862人,占4至7岁儿
童的90%。
196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幼教事业规模迅速缩小,大多数托儿所和幼儿园停办,只
有机关、商业科、职工医院等妇女集中的单位继续开办。“文化大革命”期间,此项工作被迫中
断。
1976年5月29日,区革命委员会召开幼儿保育教育座谈会,幼儿保育教育事业开始恢
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幼教事业在恢复中发展。到1980年,全区托儿所、幼儿园增加
到60处,入托入园儿童967人,占学令前儿童总数的26%。
1981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妇联组织应当把抚育、培养、教育3亿以上的儿
童和少年作为工作的重点”的指示,各级妇联组织把搞好幼教工作作为儿童早期智力开发的重
要措施,大力兴办育红班,鼓励提倡和扶持集体及个体办学。7月,前进(现易名民主)办事处文
明街,退休教师宋兰彬首先办起了个体育红班。到年末,育红班增加到10个,托儿所、幼儿园
54个,入托入园入学儿童1689人,占学令前儿童的64%,有保教人员190人。
1983年,按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的原则,全区兴办幼儿班38个,其中各小学校办8个,
上事业单位办5个、个体办25个,招收学令前儿童704人,占学令前儿童总数的60%。
1984年,托幼组织发展到54处,其中企事业单位办13处,各小学校办19处,个体办22
处,入托儿童2610人,入托率达56%。
1985年,学前班发展到50个,托儿所、幼儿园61个,入托入园入学儿童5535人,占0~7
岁儿童总数13499人的41%,共有保育员102人,幼儿教师86人,按教学大纲要求,开设语
言、算术、常识、美术、体育、音乐“6科”教学。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