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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办学条件

第七节 办学条件


师资
1956年,南岔镇干部业余学校有专职教师3人,(中师文化程度1人,初师文化程度2
入)。局干部学校有专职教师3人,均高中文化程度。1957年南岔镇干部业余学校增加中学教
师2人。
1958年,大搞扫盲运动,本局共有专职教师8人(中专文化程度2人,高中文化程度2人,
初中文化程度4人)。
1959年,全局共有专职教师30人,兼职教师315人。1960年,专职教师增加到37%。1961
年专职教师增至32人。1966~1978年,因“文化大革命”干扰,专、兼职教师均改做其它工作。
1979年,全区(局)有专职教员14人。1980年增至23人,兼职教员498人。1981年专职教
师增至35人,兼职教师956人。
1982年7月,专职教师减少28人,占全局职工总数的2%。1982年9月30日,区(局)人
事科、工农教育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职工教育专职教师的使用和管理的报告》对专职
教师进行了一次调整,把水平低不胜任成人教育工作的调出。同时从各条战线抽调36名文化
程度较高、有一定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干部做专职教师(其中大专7人、中专17人、高中12
人)1983年,专职教师达54人(其中大学本科1人、专科7人,中专、高中41人、初中5人)。
1985年末,全区(局)成人教育专职教师为50人(其中大学本科9人,专科6人,中专、高中30
人,初中5人),兼职教师70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成人教育专职培训逐渐受到重视。本区(局辟取鼓励自学,支
持参加“五大”学习;分期派到外地进修等方法,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几年来,先后选送24人到
上级院校进修,同时,自己动手举办工农教育专职教师训练班。自1982年7月20日~1985年
来共办培班班5次,参加学习160人次,使教师水平不断提高。
1958年前,成人教育专职教师月平均工资为38元。1965年为52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普通教育教师同样优先晋升工资,到1982年达到72元,1985
年末达到84元。从1979~1983年给成人教育专职教师解决住房10户,总面积400平方米
(其中1979年建120平方米、1980年建120平方米、1983年建160平方米)。每年解决烧柴2
立方米。对生活有困难的按季补助,享受普通教育教师同等待遇,每年休寒、暑假50天。对从
事教育事业20年以上的,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安排子女就业。1985年送北戴河疗养1人,发
补助费150元。兼职教师业余时间授课给予补贴。1973年11月2日始,扫盲、初小、高小班每
授课1小时发给补贴0.5元,初中班每授课1小时发给补贴0.8元,高中班、技术班每授课1
小时发给补贴1元。1978年,扫盲班、小学班每授课1小时补助0.4元,中学班、中专班每授课
1小时补贴0.6元,大学班每授课1小时补贴0.8元。1980年后,每授课1小时,扫盲班、小学
班补贴11.6元,中学班、高中、中专班补贴1元。大专班补贴1.50元。
  基地
1985年末,全区(局)下设成人教育学校57所,校舍总面积5,150平方米,达到职工人均
0.4平方米。
电大工作站、职工学校:
1982年5月,成立电大工作站,在原“七·二一”大学116平方米校舍基础上又新建64平
方米,配教职员工9人。
1984年9月20日,根据(83)黑林总字134号文件要求,区(局)下设职工学校。1985年9
月与电大工作站合并,实行站校合一。配教职员工20人,设教导处、总处务、文科教研室、理科
教研室、资料室。有电视机1台、录音机3台、教学磁带3148盒,图书资料250册,各种教学用
具50件。
党、干校:
区(局)党干校是培训党员和干部的主要基地之一。该校1956年成立,到1985年末,有砖
瓦结构校舍2344平方米。校下设理论、文化、营林专业3个教研室,设有图书室、阅览室和仪
器室。共藏书3000余册,各种报刊34份。有教室6间,桌椅320套。电化教学设备有电视机
2台,录音机1台、电唱机1台、扩大器1台,年培训学员400人。
浩良阿木材加工厂职工学校:
建于1958年扫盲运动中,当时办教学班16个,有兼用校舍300多平方米。1974年5月,
创办“七·二一”大学,建砖瓦结构校舍50平方米,购桌椅30套,有专、兼职教师4人。1978
年,有兼用教室400平方米,配专职教师2人,兼职教师10人。1981年专、兼职教师增至27
人。1985年,教室已达480平方米,共有教学用具80件,图书室和阅览室60平方米,藏书500
册,报刊20份,桌椅93套。
1984年,被评为出席伊春市成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