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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馆

第一章 文化

第一节 文化馆


南岔文化馆(站)
1952年初,汤原县人民委员会派出安传义1人,来南岔建立了汤原县第五区(南岔)文化
站。
1952年9月,穆义接任负责人。同时文化站改为文化馆。定员4人,馆址在现公安局前,馆
舍是一间半草房。
1953年3月,馆址迁至现中纬路钟表刻字社处。开展活动有组织文艺演出、游艺活动和图
书阅览(馆藏书3000册)。馆舍是草泥结构,面积100平方米。设阅览室、游艺室和画廊。文化
馆组织学校的教员进行业余文艺演出,表演有歌舞、曲艺,配合宣传《婚姻法》还排演了话剧《小
二黑结婚》、《小女婿》等。至1954年未,馆内职工大部调出,仅有伍作舟一人留守,文化馆工作
大部停止。
 1956年,伊春县文化局派刁志增一行3人来南岔重新组建文化馆。人员与活动经费直
属县文化局。馆址在现文化宫处,3间草房,设宣传组、图书组、文艺组。宣传组通过举办画廊板
报(镇内单位有十余处板报,稿件由文化馆统一供给),宣传时事和创编小文艺作品。图书组除
开展报刊(40种)、图书(5000册)阅览。还设有10余个流动图书馆箱,到街道、工厂、学校、农
业社及伐木场点开展流动图书阅览活动。文艺组负责基层各单位文工队的组建和业务指导工
作。
1959年4月,伊春市文化局撤回在南岔文化馆的人员。资料、器材移交给南岔区。
1968年,文化馆干部(2人)1人去晨明干部学校,1人被下放回原籍。其物资备品由林业局
职工代表大会接收。
1974年,区文教科派王成山任馆长,重新组建区文化馆。馆址在现南岔电影院楼上,面积
220平方米。设文艺组。图书组、美术组,人员9名。
1981年后,文化馆先后4次迁址。至1985年仅有借用的50平方米办公室。
 浩良河文化馆
 1960年12月,浩良河区建立文化馆。负责人:颜秉喜,编制1人。
  文化馆组织业余文艺宣传队,到林场和农村演出。
1961年秋~1962年春,由颜秉喜、毛锦连主编,印发了内部油印4开馆刊《新芽》4期。并
召开了2次业余文艺爱好者座谈会。
1962年4月,颜秉喜调走,文化馆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