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体育设施
第二节 体育设施
体育馆
1974年6月,在原京剧院剧场改建体育训练馆,室内设篮球、排球、乒乓球训练场地,总面
积1000平方米,木板座位两排,可容纳600余人。1980年9月,改建为电影院。
灯光球场
位于月牙湖北岸,依山傍水。1982年初破土动工,是年8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200平方
米,有篮、排球露天比赛场地(水泥地面)。四周是水泥看台,可容纳2000人。
田径运动场
1980年,区委、区政府投资8万元在一中东侧的山坡上,挖山填沟,护坡排水。用2年时间
建成周长250米半圆式田径运动场。区大型田径运动会在这里举行。
溜冰场
冬季,月牙湖水面是天然的溜冰场。很早就是群众冰上运动的场地。区体委成立后,利用
湖面做溜冰场和冰球场。并在这里多次举办大型的冰上体育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