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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共南岔区(局)委员会组织沿革

第三节 中共南岔区(局)委员会组织沿革


1964年10月,建立中共南岔区(局)委员会,党委的中心工作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以
“国清”(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清思想)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为搞好“四清”运
动,中央林业部、省林业总局、中共伊春特委派社教工作团进驻南岔,领导“四清”运动,各基层
单位也驻进了“四清”工作队。“四清”运动一直持续到1966年夏,因“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
没有搞完就停止了。
1966年8月,伊寿发生群众造反组织围攻中共伊春特委事件,南岔区(局)工作团党委组
织1700余人参与了围攻活动。9月10日,由社教工作团发起,在办公楼门前召开了“炮轰区党
委”大会,点名批判了区(局)委书记唐忠德等一批领导干部执行“修正主义路线”。同时,组织有
60余人参加的赴省林业总局“请愿团”,强烈要求罢免唐忠德区(局)党委书记的职务。9月12
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电报撤销唐忠德的党内外一切职务。10月,中共中央作出伊春“文化大革
命”运动暂停的指示,全区“文化大革命”运动暂停。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
各学校红卫兵(学生)进驻区、局机关抢占区委领导办公室,揪斗领导干部,使机关正常工作秩
序遭到破坏,党的工作被迫停止了活动。
1968年1月27日,经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南岔区革命委员会。1969年7月28
日,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组长黄瑞武,副组长付肃东(军代表),成员有高占文、李
和、沈海升、孙再传(军代表)、刘建华(军代表)、周景山、曹振元。对全区党群行政工作实行一元
化领导。同年10月,浩良河区并入南贫区、局,原浩良河区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员除少数留在
南岔区革委会任职外,其他领导人均调到外区任职。
1969年10月28日,南岔区、局成立整建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伊春特委派王明为首的整
建党工作队进驻南岔区、局主持整建党工作。1970年9月,南岔区(局)党组织恢复活动,同时
筹备召开区、局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同年9月25~28日,区局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这
次大会的议题是学习贯彻全国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会延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会议选举产
生了中共南岔区(局)第九届委员会,书记王明,副书记黄鹤太(军代表)。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由
王明、黄鹤太(军代表)、藏开印(军代表)、高占文、曹振元、沈海升、孙光石7人组成。1971年9
月,副书记黄鹤太调走,军代表候玉玲接任副书记。
1972年4月,经中共伊春地委批准,赵学义任区委副书记,同年11月,经中共伊春地委批
准高占文任区委副书记。1973年9月20日,经中共伊春地委批准宗兆良、沈海升任区委副书
记。
1975年8月28~31日,区委召开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党委委员31人,第十届常
务委员会由王明、赵学义、高占文、宗兆良、杨锡民、周景山、王伯昆、王福义、王言勤、卢元梅10
人组成。书记王明,副书记赵学义、高占文、宗兆良。同年12月1日,中共伊春地委任命卢守安
为区委副书记。翌年10月,副书记高占文调出。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举粉碎
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在省、市委的领导下,开展了揭批“四人
帮”的罪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工作。1977年2月,河北省豚县代理县委书记丁德进因涉及
河北省帮派关系并犯有其它错误,潜藏在南岔,并通过原区委组织部干部孙喜荣的关系,在南
岔区藏匿3个多月。5月31日,此案被揭露出来后,省林业总局党委派来工作组协助区委清查
此案。区委全力以赴投入揭、批、查运动。8月,区委召开了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王明、宗
兆良在会上对于丁德进之所以能在南岔隐匿没及时查清,工作失职作了自我检查。9月18日,
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经中共伊春地委批准,给予宗兆良开除党籍、撤销区革命委员会
副主任职务的处分,保留一般干部。12月15日,经中共伊春地委批准,崔维善任区委副书记。
1978年4月,王明调离南岔。同年9月5日,区委在职工俱乐部召开大会,为原区委书记唐忠
德等83人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年11月,省、市委对区委常委班子进行了调整,经中共黑
龙江省委批准赵学义任区委书记,张贵彬、张振荣任副书记,曹振元、于荣贵、唐明德3人经中
共伊春地委批准为常委,同时免去原区委副书记杨锡民的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免去原
区委常委李逢春、王言勤、卢元梅常委职务。同月,区委成立右派摘帽工作领导小组。至1979
年4月,对原南岔林业局、南岔区以及浩良河区、浩良河水材加工厂错划的31名右派均按党中
央55号文件精神进行改正并重新给予安排工作。对过去戴“四类分子”帽子的108人给予摘
帽。1978年12月27日,区委对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错定的所谓“六七·一零反革命武装叛乱”
案件进行了平反。全区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共被揪斗的有1153人,全部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
誉,纠正冤、假、错案169起。1979年2月18日,区委召开了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总
结了1978年以来,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对以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会议公报,使认识跟上转变;把主要注意力转到发展经济上来。1981年4月,中共伊春市
委调赵学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同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毛景春任区委书记。
经市委批准付景新任副书记。1984年,南岔区(局)党委下功夫抓整顿党风的工作,先后作出了
《关于健全区委常委例会制度的决定》、《关于切实改进党风的决定》、《关于加强各级领导干部
学习的决定》、《关于禁止用公款吃喝的决定》,并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侵占公物建私房的问
题进行了查处。全区共清查出了干部侵占公物建私房198,总面积为6489平方米。其中房权收
为公有的162户,面积为4890平方米。这次清理干部侵占公物和建房的涉及副科级干部22人,建
房面积为629.5平方米,一般党员干部用人,建房面积为2958.62平方米。在组织处理上,开除党
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警告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通报批评11人。
1985年春,根据中共伊春市委统一部署,全区进行全面性的整党工作。区委成立了整党工
作指导小组,组长毛景春,副组长宁士敏、刘洪增。下设办公室,共抽调200多名干部充实整党
办公室和组成整党工作队。为把这次整党搞好,区委提出五项要求:第一,抓好整党文件的学
习;第二,坚持边学边改,未整先改的方针;第三,在搞好党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继
续抓好清查“三种人”(“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
人,打砸抢分子,)的工作;第四,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整党办公室和整党工作队的力量;第
五,继续抓好党风、党纪检查。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