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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共浩良河木材加工厂

第四节 中共浩良河木材加工厂


总支委员会组织沿革
浩良河木材厂加工厂是1939年日伪时期建立的,当时厂名为浩良河火锯厂。1945年“8.
15“东北光复,该厂隶属汤原县,1947年2月,中共汤原县委派党员干部黄学经任该厂经理,秘
密开展建党工作。1948年3月,发展了第一批党员,并建立了党小组,黄学经任组长。1950年,
火锯厂改称为浩良河制材厂,并吸收了一批有觉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老工人入党,建立了中
共浩良河制材厂支部委员会,周富为书记。隶属于中共场原县林务局委员会。1952年10月,党
支部改为党总支。同时,该厂从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划出,隶属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厂名改称
为六十二厂,党组织同时改称为中共六十二厂总支委员会,下设4个支部,共有党员86人。
1954年,复称浩良河制材厂。1955年1月29日,省委决定浩良河制材厂划归伊春森林工业管
理局,党组织隶属于中共伊春林区工作委员会。1956年9月28日,厂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张
德义当选为厂党总支书记,李成英为副书记,王洪才、毕乃俭、潘献贵为委员。1960年2月,中
共伊春市委决定浩良河制材厂与浩良河区合并,党组织升格为基层委员会。张德义任副书记。
1961年11月,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决定,浩良河制材厂与浩良河公社政企分开。同年同月,浩良
河制材厂并入南岔林业局,厂党总支委员会隶属于中共南岔林业局党委,张德义任总支书记,
李成英任副书记。党组织的工作机构改为委员制,王尚举、王海春、郑文喜、张绍华、王世德、高
崇德为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