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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基层党组织

第六节 基层党组织


1948年,中共第五区(南岔)委员会直属下级组织有:复兴村、带岭村、朗乡村、南岔村、桦
阳村、木曾村、晨明村、永安村、小白村、梧桐树、学习材(金山屯)等11个村支部和4个工厂支
部2个街道支部,有党员203人,其中男187人,女16人。1949年,又增辖健林村,美级社,伊
春村3个村支部。1952年伊春建县后,中共汤原县第五区委改称伊春县第二区委(南岔),同时
将带岭、朗乡、小白、伊春、美溪、复兴村党支部划出。中共伊春县第二区委直属组织有:南岔镇 
(村级)、南岔公安派出所、粮食管理所、石灰厂、吉星村、木曾村、佳林村、学习材、梧桐树、浩良
河镇(村级)、凉台村(威岭)、晨明村、桦阳村、太平村、永林村、干校、邮电局等17个党支部。
1955年9月12日,伊春县人委决定将二区所辖浩良河村、威岭村、桦阳村、晨明村划归浩良河
区管辖,原第二区委改称中共南岔镇委。党的基层组织亦随之划出划入。1957年11月,中共南
岔镇委改称中共南合区委。同时,将由中共伊春市委直接管辖的中兴乡党总支、木曾乡党总支
划归区委管辖。1960年3月,南岔区委改称南岔人民公社党委。此时,工业、农业、金融、财贸、
公共事业均有很大发展。基层单位相应地增加了一批,均建立了党组织。1964年10月,实行政
企合一,区(局)基层党组织总计是:基层党委1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用个。此后随着基层
单位的增减,党组织也相应地随之增减。1985年,全区(局)基层党组织情况是:基层党委6个,
党总支17个,党支部57个。其中,代管单位24个(党委1个、总支2个、支部21个)。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