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南岔林业局基层单位设置
第六节 南岔林业局基层单位设置
1951年,南岔林务分局直属单位有晨明作业所、小西林作业所、柳树作业所、西林
二二二场、柳树贮木场、晨明贮木场。
1952年,增设梧桐作业所、太平沟作业所、小西林森铁作业所。
1953年7月3日,南岔森林工业局基层单位有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
一、十二、十三采集车间。第一、二、三、四、五平车运材车间。缓岭作业所、大西林第一作业所、
大西林第二作业所。一二八、一二九、二二五、二二六、二二一、二二二、二二七、二二八贮木场。
西林供应站、美溪供应站、局招待所、职工子弟小学校、美溪职工子弟小学校。
1954年,局基层机构进行改革,采集车间一律改称伐木场。下设第一、二、三、四、五、六、
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伐木场。平车运材车间改称平车管理处,
下设第一、二、三、四、五平车管理处。8个贮木场没有变动。8月,医务所改称南岔森工局林区
医院。增设机修厂。
1955年2月5日,撤销第七伐木场,并入第八伐木场,撤销第二、五、九、十五、十六伐木
场。第十一代木场并入十三伐木场。
1956年s月1日,根据国务院精减机构的指示,基层机构进行了撤销和合并。5个平车管
理处合并到各贮木场管辖,一二九贮木场并入二二二贮木场。9月,恢复了第二、五、七伐木场,
同时恢复一二九贮木场。二二五贮木场年未撤销。
1957年,增设石头河经营所、小西林经营所、柳树经营所、浩良河经营所。12月,第七伐木
场移交伊东森林工业局。1958年,基层单位进行了改革,原伐木场改称为林场,局下设第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十二对三、十四对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
二十林场和一二九、二二一、二二二、二二七、二二五贮木场及基本建设第一、二、三工地、农
牧场、运输队。增设气候站、林业子弟中学校。同年12月末,一二九贮木场和第十林场合并。
1959年,根据上级指示,将美溪、大西林第十四、十五、十六林场及二二一贮木场移交美溪
局。
1960年,增设南岔营林所、森调队、局机关、托儿所、浩良河汽车队、工程处、技工校、党校。
1961年11月,浩良河制材厂划归本局管辖。
1962年,浩良河制材厂改称浩良河水材加工厂,增设浩良河更新机械实验林场、桦阳经营
所。5月28日,十九、二十林场和汽车队合并后改称第十九林场,南岔实验林场并入第九林
场。
1964年2月,增设尖山经营所、岩石经营所、太平经营所、梧桐经营所、京京河林场。撤销
第九、十二、十三林场,以西林贮木场为中心建立地区林场,下设“一条龙”采集小工队。同年,南
岔林业局和南岔区政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