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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十九篇 公安司法武装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南岔公安分局机构沿革
1948年7月18比汤原县公安局在五区(南岔)建立公安派出所,编制5人,设所长1人,
民警4人。
1952年10月23日,设伊春县。五区(南岔)公安派出所划归伊春县公安局。
1957年12月。在南合公安派出所的基础上,建立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公安分局。1958年11
月~1959年,南合公安分局与市岔林业地怄公安局合署办公。1960年,两个局分开独立办公。
1964年10月,南合公安分局与南岔林业地区公安局合并,一套班子,挂两个牌子。
1967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岔区军事管制小组,组长刘梦林。下设学习、生产、看
守3个班子。
1969年,成立南岔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组长周景山,下设秘书组、政保组、审判组。
治安组、看守所。
1970~1972年,区人民保卫组改称区人民保卫部,主任沈海升。下设政工组、秘书组、政保
组、治安组、审判组、刑警队、看守所。
1973年9月,区人民保卫部改称南岔公安分局至今。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南岔林业地区公安局机构沿革
1951年7且,南岔林务分局设保卫股,股长赵守安,保干3人。
1952年9月,保卫股人员增到14人。
1953年8月,美溪派出所与南岔保卫股合并,易称松江省南岔森林工业公安局,局长马凡
林。下设秘书股、采运股、保卫股、治安股、看守所。
1955年,马凡林调伊春公安处,由公安处调来张振荣任副局长。
1956年,局的名称改为黑龙江省南岔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局。1958年4月,改称为南岔林
业地区公安局。
1958年11月~1959年,南岔林业地区公安局与南岔公安分局合署办公。
1960年两局分开独立办公。
1964年10月,南岔林业地区公安局与南岔公安分局合并。
1985年末,南岔公安局下设政工科、秘书科、内保科、预审科、治安科、刑警队、看守所、收
审站、消防科、交警队、消防队、车管所,及联合、东升、前进、建国、西水、木曾(现松青)、柳树、晨
明、浩良河9个派出所,共有干警279人。
(见附图)
浩良河公安分局机构沿革
1958年,成立伊春市公安局浩良河公安分局,局长张智,民警7人。
1959年~1968年9月,浩良河公安分局,下设秘书股、治安股、政保股、拘留所。1960年,
设立晨明镇派出所、浩良河镇派出所。
“文化大革命”中的1968年10月,分局干警全部到带岭参加公检法学习班。
1969年10月,撤销浩良河区,随之撤销浩良河公安分局,划归南岔公安分局。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