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户籍管理
第四节 户籍管理
1953年,治安股负责户政管理工作。根据1951年中央颁发的《城乡户口管理暂行条例》,
结合普选工作,进行了人口调查登记,健全了户口管理办法。实行了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的简
易的户口登记制度。
1955年10月--1956年上半年,对全局6165名职工先后进行了3次户口复查,发现无户
口的黑户62名,查清后做了处理,有的动员回原籍,有的给落了户。1956年底,从机关企事业
单位内部抽调30多人与派出所一起,进行户口簿的换发工作,发现涂改年龄的48人,户口项
目差错的259人,查出反革命分子12名,及时做了处理。
从1956年开始,外省市的农村和部分城市人口盲目流入本区,户政管理出现了新情况新
问题。仅1956年就流入南合区820人,有16户全家搬来,根据户口管理政策,给其中12户落
了农村户口,单身的大部分落了临时户口,当时都是参加林业生产建设的临时工人。
1957年的6、7两个月,外省盲目流入南盆区的灾民,共5264人,其中安徽省流入的4541
人,山东流入的425人,江苏的129人,河北的169人。按照当时的政策,都分别得到处理,送
回原籍的720人,到南岔区农村的750人,安排临时工作的3694人,其余也陆续安置。
1958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行了户口大复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
1959年,在经济困难时期,经审查户口,发现又新增加25户186人没有户口,盲目流入南
岔区。
1960年,对城镇户口进行了认真复查,全区15701户,89266口人中,通过复查,发现有本
无册的327户,户在人不在的68人,涂改户口证件的43户,黑户21户,没户口的黑人327人,
还有死亡不报的35人。还发现冒领粮食总计8144斤。为了加强户政建设,组织群众参加户政
管理,聘请164名政治觉悟高、思想好的群众为户口员,对户政建设起了积极作用。
1963年,在户口清查工作中,发现有18户183人,属盲目流入人口,大部分被遣送回原
籍。
1972年,建立了户口备查卡。同时对户籍员进行培训,组织民警大练基本功,重点熟悉成
年人口的姓名、籍贯、年龄职业、体貌特征、习惯嗜好等,每年进行考核、评分、促进了户政管理
工作。
1982年,进行人口普查工作,推动了户政工作的规范化。
1985年末,全区总户数为36,224户,总人口为136,765人,其中男68,603人.女68,162
人。(注:不含黑户和盲目流入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