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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消防工作

第八节 消防工作


南岔公安消防队于1985年6月18日组建。它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伊
春市消防支队南岔消防中队。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城镇、机企、事业单位的火警、火灾扑救工作。
消防队设队长1人、指导员1人、战士46人。装备有解放牌水罐车1辆、解放牌泡沫车3辆、
水罐车2台。1985年,发生火警20次,火灾6次,经济损失8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