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南岔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64年5月,当时受理南岔林业地区公安局、南岔区公安分局、
浩良河区公安分局、带岭林业地区公安局,鹤立林业地区公安局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刑
事案件与经济案件的侦查,起诉和监所检察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在“彻底砸烂旧公、检、法”
的口号下,于1967军3月被砸烂。1978年12月5日,重新建立。随着法制的不断健今,检察机
构逐渐健全。1980年1月,院没批捕、起诉、法纪、经济4个科和1个办公室。1984年10月增
设控告申诉科。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