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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纪检察

第三节 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是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对于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
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对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国家工作人员渎
职犯罪的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直接受理的其它法纪案件;依法立案、侦察并提起公
诉。
1979~1985年,共受理案件29起,立案12起,决定起诉7起,均作了有罪判决,免诉5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