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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证

第二节 公证


南岔区公证处1983年成立。通过代表国家机关办理公证业务,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或公民间各种有法律意义和法律事实提供证明,确认它的真实性、合法性,赋予其证据效力。
1983~1985年,公证处受理各种合同、委托书、协议书、赠与书、亲属关系等公证业务486
件,其中,出证482件,拒绝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