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章 民政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南岔区民政科沿革
1946年8月,汤原县第五区人民政府(南岔)实行民政助理制,第一任民政助理冯德昌。
1952年9月29日,设立伊春县,第五区(南岔)从场原县划归伊春县为二区,设民政助理伊风
山1人。1955年9月12日,撤销二区建制,改称南岔镇,设民政助理伊风山1人。1957年11月,
南岔镇改称南岔区,下设民政科,当时没有科长,由民政助理主持工作。1960年3月,南岔
区改称南岔人民公社,下设民政科,第一任副科长王书文。 1962年12月,南岔人民公社复称南
岔区,民政科设副科长1人。1964年8月,南岔区与南岔林业局政企合一,区民政科设副科长
2人。1967年年初,南岔区“文化大革命”进入高潮,党政工青各级组织处于瘫痪状态。为了搞
好林业生产和日常工作,临时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赵增祥。1968年
1月27日,南岔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设民政信访组,副组长赵增祥。 1969年7月,民政信
访组解体。同年9月,成立民政劳动科,隶属区革委会生产部,科长盛永杰,副科长吴永远。
1973年3月,民政劳动分开设科,民政科设副科长吴永远1人。1980年4月,根据伊春市人民
政府决定,撤销南岔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南岔区人民政府,下设民政科,科长刘汉章,副科长李
忠勤。1985年末,民政科科长王伯昆,副科长李忠勤。李宗梅。
(见附图)
(见附图)
南岔镇民政机构沿革
1969年4月,南岔区革命委员会组建南岔镇革委会,下设民政组,未任命组长,工作人员3
人,李庆好负责。1975年撤销南岔镇,其民政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承担。1977年,南岔区革委
会又重新组建南岔镇,下设民政股,股长殷福文,工作人员4人。1980年撤销南岔镇,其民政工
作仍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