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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福利设施

第四章 生活福利

第一节 福利设施


职工食堂
1951年,南岔林务分局下设3个贮木场,3个作业所,每个作业所下设3至4个小工队。
分别设有食堂。是时,职工有90%单身,均在所在单位食堂就餐。伙食较差,夏天新鲜蔬菜无
几,冬天吃冻萝卜、冻白菜。1953年,森工局下属18个基层单位,设有食堂20余处。各级领导
很重视职工伙食,各食堂分别成立伙食委员会,调样伙食,主副食任意购买。1956年,粮食实行
统购统销以后,粗细粮有了差额分配(百分之九十为粗粮,百分之十为细粮)。1970年,区(局)
直属基层单位有31处职工食堂,所在单位有40%职工就餐。在粗细粮差额分配之时,保证山
上第一线小工队伙食95%细粮。截止1985年底,区(局)有职工食堂33处,建筑面积9263平
方米,厨师57名。服务员61名。
敬老院
1985年,南岔区(局)有敬老院1处,收养7名无儿无女老人。政府专给他们建了150平方
米砖瓦结构住房一栋,并派2名服务员负责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老人中有生活能力的
还养猪、种菜以享其乐。区政府每年补助每个老人生活费800元。,
托儿所
1953年7月,南岔森工局成立托儿所(现区、局招待所处),所长刘荣珍,副所长高占芝,会
计1人,医务人员1人,保育员10余人,托儿所是两栋平房,面积400余平方米。当年只收80
余名1——3岁幼儿入托。时隔1年,托儿所保育员增至22人,配备1名厨师。学令前入托儿
童增到120余名。是时,托儿所实行了3~8岁儿童整托(即入托儿童由家长周一送到托儿所,
周末接家1天,其余6天昼夜食宿在托儿所),整托儿童率为入托儿童总数的30%左右。所内
设有食堂、小床,玩具有小推车咱制的前一轮,后两轮,后轮连轴两端竖起支杆搭起扶手,帮助
儿童练习走路之器具人皮球、滑梯、大公鸡、木马、积水等15余种。1962年,托儿所取消了整
托。此时入托儿童150余名。1964年“政企合一”后,区(局)托儿所面积逐渐扩大,入托儿童有
200余名。1979年,幼儿教育工作受到重视,托儿所配有幼儿教师3名(后发展到6人)。所内
儿童接不同年令段分大、中、小班,分别进行了不同时期的启蒙教育。是时起,以待业青年为主
在街道办起了多处幼儿班。截止1985年底统计,南岔区(局)企事业单位有托儿所30个,幼儿
班32个,配备保育员174名、幼儿教师83名;个体办幼儿班33个,幼儿教师33名。全区(局)
儿童入托率占儿童总数45%。
市岔区(局)于1954年在锅炉房(现检察院处)内修建职工洗澡间1处,室内面积约15平
方米。1956年,森工局拨专款兴建1处面积为500平方米浴池(现建林商店处),男女分日前
往。不久,浴池扩建为男女各一室。职工按月发澡票,每月可洗上一至二次澡。浴池对外营业,
凭现金购票随时可洗。随着职工、居民人口的增加,南岔镇内浴池面积逐渐扩大,地点几经迁
移。到1985年末,全区(局)有浴池15处,建筑总面积为1514平方米。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