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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居民烧柴

第二节 居民烧柴


  50年代,本地居民以邻山之木作为生活燃料,取暖烧食。居民区环山林木丰茂,居民多挑
捡顺楂少节的“站干”加工成木样,每户年积存5余榴(4米长,60公分宽,1米高为1榴),多者
年积存20余榴。70年代起,林木资源减少,区政府采取了严禁烧好材的一系列措施,推行并普
及烧技丫和木材加工后的剩余物。
1979年,区(局)成立了烧柴供应站,年供应每户3米烧柴(枝丫)。机构虽有,烧柴仍是紧
张。是时起,有10%的居民仍以煤为生活取暖燃料;1983年以后,亦有部分职工和居民用石油
液化汽烧饭,以煤代木已成为南岔区(局)烧柴改革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