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物事略
第四章 人物事略
吕永生(1926年一)黑龙江省绥化县人。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9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曾参加过辽沈、平津、西南和解放海南岛战役,负伤3次,先后荣立4次大功。
1954年来南岔迎春乡红旗二队。30多年来,埋头务农,工作出色。喂马时,精心照料牲畜,看护
病马彻夜不眠;赶车时,为保护公共设施,在惊马飞奔情况下,肋骨压折7根;温室温度上不去,
几经换人,最后派他去,他昼夜在温室,使温度达到要求;当保管员时,他一丝不苟,几年来,对
外他没送过一斤,没往家拿过一两。他所在的生产队过去是“烂洼塘,大草原,一个工日二分
钱”的穷队,供应的细粮他买不起,让给别人买;他有9个孩子,先后死了4个,他本人一病就是
2年,从未向组织上提过个人要求,有人劝他:“你立过功,负过伤,去找找吧,政府会照顾的”。
他说:“不少战友死在战场,遍体是伤的功臣有的是,都去找,政府能照顾过来吗?有困难自己克
服吧”。而今,他仍在农业上苦心地埋头耕耘着。
褚思探(1935年--)山东省枣庄市人,1958年来林区。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亮
子河林场采运工人,全家10口人。
由于他在改革中,带头劳动致富且风格高尚,1985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伊
春市劳动模范。
褚思探自幼就养成吃苦耐劳的好性格,虽然年年拼死拼活地劳动,可口子却过得很紧。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的兴起,1983年,他带头承包了部分农业、营林和冬运木材
等项生产任务,年终兑现合同时获6千余元。1984年,他承包的家庭林场,全年纯收入1.6万
元。他致富不忘国家,同年,主动认购国库券1千元。1985年,又捐献给伊春区“5.23”火灾的受
灾户100元,并认购当年国库券200元。村民有困难向他求援,他都有求必应。一次借给邻居
500元,林场一工人给孩子操办婚事手头缺钱,他听到后,主动送去500元。1983~1985年,他
先后借、送给集体或个人5千余元。他家中有2头耕牛,谁用谁牵。谁家的农田种不上,他主动
帮忙,一帮就是3~5天,不吃不喝不要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