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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南岔区(局)设计任务的请示与批复

第三节 南岔区(局)设计任务的请示与批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批复南岔林业局未曾运村干线改建设计任务书
  (63)林计长罗字第74号
东北林业总局:
(63)东北总发第265号报送的南岔林业局木曾运材干线改建设计任务书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木曾平车线改为森林铁路,该年运量在9万立方米左右,应按三级残森铁标准
进行改线。
二、全线改建总投资额控制在136万元以内,分年度投资在年度计划中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63年4月18日
一、关于南岔林业局钢丝绳厂扩建计划任务书的批复
(79)林计字1号
黑龙江省林业总局:
南岔林业局钢丝绳厂扩建计划任务书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岔林业局林机厂钢丝绳车间在年产1千吨的基础上扩建,新增生产能力3千
吨,扩建后年产钢丝4千吨,产品规格,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确定。
二、为解决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同意设弹簧和矾间。要不断总结废酸、废水回收
处理经验,确保“三废”排放标准。
三、设计时要积极采用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劳动效率,职工人数控
制在7百人以内(木包括弹簧、制矾间的知青人数)。
四、建筑面积19700平方米,其中车间厂房,仓库等生产性建筑9700平方米,非生产性建
筑1万平方米。不要单独建会议室,应节约使用土地,不能认为林区土地多随便占用,摆大摊
子,拉长了厂内运输。
五、扩建投资控制是760万元以内,具体建设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要发扬自力更生,艰
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励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林业总局
1979年2月5日
三、呈报“南岔区5千立米胶合板厂计划任务书”
省林业总局:
现将“南岔5千立米胶合板厂计划任务书”送上,请审示。
该《计划任务书》经我局审查后,同意该局用企业自筹资金建此项目。所需加工原木13500
立方米,除用3500立方米种水薪材外,其余l万立米应从排木一般材中挑选,并请求纳入国家
木材分配计划,就地直拨。
附:南岔林业局“年产5于立米胶合板厂计划任务书”10份。
伊春林业管理局
198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