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凡例

凡例




一、本志书为一卷集。采取以类系事、横排竖写的志法。内设大
事记、概述、地理、沿革、政治、武装、自然资源、木材生产、营林、
机械、工业、交通邮电、农业、建筑、商业、财政金融、教育、文化体
育、科技、卫生、社会、人物、志末共21篇,106章,286节。
二、本志的体例由志、记、传、图、表、录、照等七种基本体裁
组成。其中以文字记述为主体,补以表、图、照。
三、本志书不划统一上限,均按始建的历史时间为限,下限一律
断至1985年末。
四、大事记收录时限为30年,共270条。其内容主要有重要的会
议;重要的机构变革;重大的工程建筑;重大的自然灾害;重大的改
革和发明创造;重大的建设成就等。
五、人物志根据以本籍为主,以正面人物为主,以人民群众为主,
以贡献为主;生不立传的原则,内设人物传、职务表、先进人物录等。
收录范围一是烈士;二是相当县级副职以上党、政领导人;市级以上
的先进工作者和先进生产者。
六、本志对政治运动遵照“宜粗不宜细、宜分不宜集、宜略不宜详”
的原则,对始建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运动,没
有单独立篇章,而是按以时系事的要求,分别记入大事记及各分志的
相关的篇、章、节、之中。
七、本志书的资料来源于省、市、区的文书档案,区(局)机关部
委科室,基层各单位的直接提供,采访老干部,老工人和见证人的口
碑资料以及聘请专业工作者摄影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