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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野生动物

第二节 野生动物



(一)毛皮类野生动物类有紫貂、水獭、猞猁、黄鼬、狐狸、貉子、
松鼠(灰鼠)等。由于本区(局)地处寒温带,因而这里野生动物的毛
皮,具有皮质柔韧,毛绒厚密细软,色泽美丽光洁等特点。为制做高
档毛皮衣帽的贵重原料。其中尤以紫貂最为名贵,其毛:以手逆向抚
之,皆倒伏如理顺,可见柔软之至。清代鄂伦春人猎捕貂皮,做为缴
税皇室的贡品。民间称之“三宝”人参、貂皮、靰鞡草。自民国迄今半
个世纪以来,逐渐稀少,几乎绝迹。
(二)食用野生动物类有:狍子、犴(驼鹿)、野猪、黑熊以及野兔
等。这些动物主要用于食用。其中熊掌(熊之脚掌)、犴鼻为名贵食
品。犴茸(角)、熊胆亦可入药。犴皮可制草。狍皮为鄂伦春人传统的
服装材料,生狍皮耐潮性能良好,野外露宿者最宜铺用。
食用野兔类有白兔、灰免和石兔。其中石兔,据黑河地区多种经
营局1960年2月野生动物调查报告记载,石兔栖于石隙中,不知学名,
经黑龙江省畜牧局暂定名为石兔。身长三十厘米左右,耳大而园、似
猫。咀爪极似兔、臂部与犴臂相似。毛长绒厚,外见艳丽,尖端棕
色,中段乌黑透亮,近肤部为红色。皮坚韧,抗寒力极强,适于做衣
帽。其性僻颇勤,秋季齿草卸置石上曝晒,待干运入洞内贮备参食,
不食雨淋霜打之草。洞内清洁干燥。冬季少出、春、秋两季喜于石
上,仰首观背,不甚怕人,易于捕捉。是新发现的贵重毛皮兽。
(三)药用野生动物类有:东北虎、马鹿、麝(亦称香獐)等。东北虎
骨为贵重药材,是东北俗称人参、鹿茸、虎骨三大名贵药材之一。现
已罕见,并系禁猎保护的野生动物之一。马鹿之牡者生角,嫩角称
“鹿茸”,为名贵中药材。鹿鞭(丹鹿生殖器),鹿胎亦皆入药。鹿筋、
鹿尾为高级营养滋补品。鹿肉可食,其皮可制高级革。丹麝由其腹部
香腺中分泌出的物质称“麝香”为贵重中药材,现已罕见。
为保护珍贵的野生动物,国家规定:对马鹿、驼鹿、东北虎、水
獭、紫貂、丹麝等。只准活捉饲养,不准扑杀。允许射猎野猪、狍子,
但不准打母猪、打幼猪。
食用野禽类有:飞龙、野鸡(雉)、树鸡、乌鸡、沙半鸡、野鸭、
大雁等。其中飞龙清汤尤为鲜美,为高级宴席上的美味佳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