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营林科(营林处)
1955年——1956年先后设红旗林业管理区,下设汤南、汤北、抗
美河、新青四个营林所。
1958年1月红旗林管区和红旗森林工业局合并,新青经营所和新青
森工局合并。原抗美河、汤洪岭两个经营所的人员并入红旗森工局。
森工局设经营科负责全局的营林工作。
经营科的干部编制6人,1名科长,5名技术员,还配备了10名工
人(营林员)。1960年林业局组建人民公社,实行政企合一。经营科改
名为林业科兼管林政工作,同防火办合署办公。防火办设1人,管理林
政和防火工作。
1962年营林机构减编,林业科缩减后干部4名。其中1名科长,3名
技术人员,营林员由10名减到5名。
1963年,林业科改建成半全能的营林处,设副主任1名,财务2
名,调度1名,技术员4名,负责林政1名,防火1名,营林员8名。
1964年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营林处的2名副主任,其中1
名到清水经营所参加社教运动,1名参加局里集训队学习。营林处由1
名同志参加生产指挥部工作,其他人员全部参加运动。
1965年5月社教结束,营林处恢复正常工作。局生产部副主任兼
任营林处主任,另有两名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营林财务归局财
务料,设1名会计员负责营林经费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营林处半瘫痪,全局的营林生产处
于停滞状态。
1967年8月,成立红星区革命委员会,设营林组,组长1名,技
术员4名。
1968年学习灵宝经验,压缩机构,林业局的生产部改成生产组,
全组留20名工作人员,其中有1名营林技术员负责营林工作,其他人员
参加学习班。
1969年3月,由干校抽回营林技术员1人参加生产组负责营林工
作。
1971年区革委会恢复营林科的编制,设科长1名,技术员4人。
1977年,营林科和生产科合并,为生产科。
1979年3月重新组建半全能的营林处,定编26人,实配34人。其中
有副主任3人,计统调度2名,财会人员2名,资源管理人员3名,更新
人员3名,林政人员3名,病防站5名,良种站2名,小杆站8名,司机2
名,机械员1名,定额员1名。其中工人和代干15人,到1984年,由于
添置车辆,成立验收队,在原来的塞础上发展到61人。1981年营林处
一分为三。即:资源管理和林政工作由营林处分出,成立单独科室,
营林处的业务范围缩小,负责采育苗,更新造林,水湿地改造,成
幼林抚育,母树林管理,病虫害防治等项工作。
自1972年至1985年,每年更新造林达20,000——24,000亩,幼林
抚育70,000亩,成林抚育30,000亩,水湿地改造20,000亩,良种和病
防工作走向正规。__
二、经营所、苗圃
1955年10月伊春森林经营局、管理局派计建立了汤北、抗美河、
汤南、新青四个经营所。
1956年11月建立红星林业管理区后和红旗森林工业局合并、汤北
经营所和汤洪岭林场合并,抗美河所和二杨河林场合并。
1958年营林和森工两大系统合并队后,1958年3月建立红星林业
局中心苗圃。
1963年又建起汤南、汤北两个经营所。
(一)汤南经营所建于1963年6月,工人100人,干部15人,所址设
在二杨。辖共青队,队部设在共青林场。任务是负责二杨、共青两个
林场的育苗、更新造林、伐区管理和林政防火等工作。
(二)汤北经营所建于1963年6月,工人150人,干部20人,所址设
在清水,辖两个队。即汤洪岭队和清水河队,队部设在场洪岭林场。
五星河队,队部设在五星河林场。任务是负责清水、汤洪岭、五星河
3个林场的育苗、更新造林、伐区管理及林政工作等。
以上两个经营所是局直属单位,有整套的党组织、行政、工会与
共青团的组织机构。经营所辖各队设队长、验收负、营林员等生产管
理人员。
经营所在夏季搞营林工作,冬季承担一部分木材生产任务。1963
年冬,两所及苗圃人员集中在一起成立木材冬运生产大队,会战小东
沟,4个月生产木材5,000立方米。同年汤北所在清水林场建起砖瓦结
构办公室一栋,这是全局在山上建起的第一栋砖瓦房。
(三)苗圃(红星经营所)
红星所的前称是红星周中心苗圃。建于1958年3月,建苗圃初期有
干部7人,工人4O人。到1962年发展到80人。其任务是培育苗木。它是
红星林业局种苗生产基地,有圃地480亩,办公室200平方米,种子库200
平方米,球果干燥室150平方米。还有一些简易仓库等。
1964年10月,社教工作团进点。汤南、汤北两所及五星河、二杨、
共青三两营林队与当地林场合并,由社教工作团统一指挥,搞木材生
产。1965年社教结束,经营所改组,各林场成立生活服务站。这时各
站都有营林队,营林工作由营林队承担。到1968年,场成立革命委员
会。木材生产、营林、后勤等队又合到一起。
1965年社教结束后,红星苗圃改为红星经营所。同时成立武装民
兵连,由这个所的一部分工人参加。
1968年红星经营所被撤销。圃地和苗木床归河南农场代管。苗圃
工人被分配去开发建设跃进林场。苗圃房屋改成农机站厂房,育苗技
术人员改行。
1970年重建红星经营所,主要任务是育苗,所址设在原北京林学
院红旗试验林场的旧址,拣原试验林场苗圃地为育苗用地。
1975年,红星区成立“七、二一”大学,与苗圃合并为一个班子。
承担组织教学、营林两个任务,在苗圃院外盖两栋校舍。
学校设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管理教学和生产,实行“厂办
大学,教育和生产相结合”的方针。
1976年“七、二一”大学撤销,苗圃独立。
1981年8月汤旺河涨水,红星苗圃再一次受灾,近百亩苗床被淹
没,原苗床及表土被冲击,苗木损失200万株,造成土壤瘠薄。为怕再
次受害,经上级批准,苗圃和黎明生产队换地达成协议,地面等量交
换,营林处给黎明队纳补偿费17万元。1982年苗圃在新圃地播种,换
床。1983年苗圃在新圃地修补旧房两栋,新建标本室300平方米,苗木
窖200平方米。
1983年10月,局决定将原红旗林场经营的5,000公顷施业区划给红
星所(苗圃)。红星所迁到红旗林场旧址办公。营林处迁进苗圃院内。
1985年局又决定让苗圃迁回原址,营林处迁出苗圃。
1972年5月,建立五星河经营所,所址设在原五星河林场地址。
干部是由原五星河林场分出,工人是五星河林场后勤工人。同一恢复
二杨经营所。1974年共青经营所建立,干部由局任命调入,工人是原
共青林场建三杨林场时留下的一个小工队,1974年全局有营林基层单
位4个。
(见附图)
(见附图)
(四)营林队
营林队是股段级生产单位。每个主伐林场都有营林队(段)。它在
业务上归营林处指导,在人事管理、生产管理、经济核算等方面,归
林场统一管理。
在建局初期的1958年——1963年6月,每个林场都有营林段。1963
年——1985年的各主伐林场也都有营林队的建制,主要分布在:清水河
林场、汤洪岭林场、跃进林场、向阳林场、三杨林场、霍吉河林场等。
它们是林场完成营林任务的生产单位。
如:向阳林场自1966年建场以来,负责营林工作的工人组织一直
是营林队。汤北、汤洪岭、三杨等几个主伐林场都有类似的营林队。
它有时和农业队、副业队、家属生产队混编,成为多位一体的生产队
伍。它们的主要成员是知识青年、家属。有的林场也编入几名老工人。
(五)营林新村
1965年,红星林业局推广了营林新村的经验。营林新村一度被誉
为“林业的共产主义细胞”,是营林生产新的组织形式。营林新村不但在
营林生产上得到推广。同时在木材生产上也搞了试点。1965年冬,建成
了青山村,在向阳林场建成了青杨村;在汤洪岭建起了红光村;在二
杨建起了常青村。建村费用由营林事业费中支出。1968年,以营林为
基础的方针被批判,营林新村也相继解体。
三、病虫害防治站和良种站
1980年按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规定,林业局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
站,定编4人。其中:站长1名,技术员1名,病防员2名,病防站除负
责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外,还负责防治效果观测和验收,所以配防
治员4名,在预测、预报、观测期给配备三轮摩托车1台。从1980年建
站至现在,良种站实际上是由种苗技术员担任站长,配1名女技工管
理林木种子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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