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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章 林产工业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67年,红星区(局)设置工业交通科,负责全区(局)交通、地方
工业(包括手工业及林产工业)的管理业务。
1970年末,工业交通科解体,成立工业科,负责全区(局)地方工
业,下辖:手工业社、木器厂、胶合板厂、皮革厂。
1974年5月,工业科撤销。成立林产工业科,管理林产工业生产
经营业务。配备工作人员9人,其中副科长1人,统计1人,调度1人,
技术员2人,财会员2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下辖三厂一场。
即:综合利用加工厂、胶合板厂、制材厂、货场。
历年木材综合利用产值利润情况表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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