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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电

第一节 供电


1964年全区(局)有低压配电线路3.0公里;高压配电线路3.5公
里。电压等级为6.3KA供电范围只限区(局)镇内,居民近2,000户,供
电单位有区(局)机关,贮木场、机修厂、森铁处、工程处等单位。
1972年高压配电线路,由削片厂往河南五七农业生产队和区黎明
农业生产队延伸2公里,设变压器2处,解决了农业生产(灌溉、铡草)
用电和10户农业家属照明。
1974年建五星河林场配电线路5公里,供电范围由五星河至黎明
队,由红旗林场至曙光农场,东西南北通电,高压配电线路总长16.5
公里。
1979年更换低压线100基,达4公里,解决了前进街、团结街、
林铁街低压配电主干线路,同时更换区内高压主干配电线路3公路。
1981年8月伊春北部供电网建成升压,送电线路由35KV,升至
110KV,红星的配电线路由6.3KV升为10KV,由五星架设2条配电
线路22公里,撤掉红星变电所,改由新青变电所(设在五星)供红星生
产和居民照明的用电。
1985年用电产由2,000增至5,400户,配电线路由原来10公里增至
42.5公里,配电变压器43台,容量达5,520WA。设总容量增加到5,563
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