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
第二节 财务管理
1978年根据基层单位财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发展的要求,采
取了财务分口,按行业分户的管理方法。实行了按单位、分系统、分
户头的经济核算法,以及实行区(局)财务科统一管理的措施。
其具体办法是:
(一)、自1957年以来,红星林业局的经济核算形式,始终实行报
帐制。局对各基层单位实行了计划管理,按指标控制,限额拨款,月
末报帐。每年的经济效果均由区(局)财务科年终统一列决。
(二)、1971年4月份,区(局)机关的经费(企业管理费)由财务科
分出,单独成立了机关行政财务,配备了专职会计员、出纳员、记帐
员,负责机关经费的收支。到1984年4月,为了减少层次,统一管理,
又将机关经费由行政办划归财务科。
(三)、1972年,按着市财务管理对口的要求,将财政金融科撤消,
恢复原来的财务科。
(四)、1980年将营林的财务单独立户,自行核算。一切费用收入
和支出统一在本单位办理。同年三月,区(局)基建科设立了基建财务
机构,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基本建设资金和费用支出统由基建科管
理核算。1982年3月份,又交回区(局)财务科统一管理。
(五)、各林场、经营所和附属单位的财务仍实行单位核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