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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贷

第二节 信贷


1959年,银行支付森林工业贷款:5,190,000元,1960年为5,858,
000兀。
1965年末,全局共吸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存款1,341,000
元。比1961年增加279%。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金融工作也遭到干扰和破
坏。
1977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银行工作恢复和健全
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资金调度、统一
货币发行,使银行真正发挥了对国民经济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1980年全区各项存款4,610,000元比1977年增加2,205,000元,发
放贷款4,250,000元,比1977年增加529,000元。
1984年,全区各项存款达8,163,000元,比1980年增加3,553,000
元。贷款8,203,000元。比1980年增加3,953,000元。。
1985年,全区各项存款额7,275,000元,比1984年降低885,000元。
发放信贷10,606,000元,比1984年增加2,403,000元。
附:表: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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