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储蓄
第三节 储蓄
自1958年7月建行后就开办了储蓄业务,收集社会闲散资金。
从1963年起,相继在汤洪岭、清水河、二杨、共青等五个林场、
经营所建立了储蓄代办所。
1978年,根据国务院扩大储蓄额,增设储蓄网点的指示,红星人
民银行逐年在全区各基层单位,增设了20多个储蓄代办所。现在全区
共有储蓄代办所33个,同时在区中心的一商店、二商店也先后建立了
储蓄所。与此同时,银行认真的贯彻了储蓄政策,狠抓了优质服务。
随着群众物资生活的不断提高,人民的储蓄额也得到了不断增长,仅
1980年全区储蓄额就纯增542,000元,相当于1959年是1977年计18年
储蓄增长额的总和。
1985年,全区储蓄金额已达4,464,000元。
附:历年储蓄存款统计表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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