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管理
第二节 工商管理
(一)、维护城乡市场秩序,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
违法经营活动,管理城乡集市贸易和三类工业品,旧货等专业市场。
(二)、组织办理工商企业登记,中外合资企业,常驻代表的登记管
理,个体工商业户的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建立经济户口,实行监督管
理。
(三)、管理经济合同,对不同部门所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监督,处
理合同中的纠纷和调解仲裁,查处违法合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
管理好本系统的经济合同。
(四)、对商标进行管理,办理商标统一注册和外国企业的申请商
标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利益,查处假冒商标和违反商标
法的行为。
(五)、管理广告和外商来华广告,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六)、管理个体经济,指导全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
(七)、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八)、监督检查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违法活动,
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