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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标准计量管理

第五章 标准计量管理



红星区(局)1981年5月以前,标准计量的管理工作统一由伊春市
计量局管理。5月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在伊春地区标准计量管理
局协助下,红星区(局)在科技科内组建了计量管理队伍并制定红星区
标准计量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工作至今,初期2人,1984年末为4人,
现已初具计量管理所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