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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组织工作

第三节 组织工作


自区(局)的团组织建立以来,设立组织委员,负责团组织建设工
作。按上级指示做好团员的发展,办理超令团员离团手续,全面考察
团的干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的制度,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各基层
团总支、支部都设有兼职组织委员。到1985年末,全区共有直属团总
支45个,团支部131个,团的专职干部38名,共有团员2,288名,其
中:男团员1,185名,女团员1,103名,少数民族84名。团的积极分子
2,582名。